说话都得跟做贼一样。
黑暗中,余夕自然没有看清沈易安脸上的郁闷,只不过还是往热源方向靠了靠,身边有个小火炉,那可真是太舒服啦。
村里还没通电,照明用的都是煤油灯,lsp余夕觉得没有电的日子实在是太难了,她总不能在看奶狗弟弟腹肌的时候,手里还举着个煤油灯吧?
沈易安握着余夕的手,覆在了自己的腹肌上。
察觉到余夕的抗拒,沈易安贴近了余夕的耳朵,语气中带了三分落寞七分委屈。
“姐姐是不喜欢我了吗,我还每天坚持锻炼,就为了腹肌不会九九归一,结果姐姐现在连碰都不碰一下,终究是错付了。”
余夕现在真的无比后悔,她就不该带着沈易安看这个传那个传的,这些套路全用在她身上了?
“我这不是怕被隔壁听到嘛。”
“我不信,你就是不喜欢我了,除非你证明一下。”
余夕的脸瞬间变红,这人怎么还得寸进尺了呢?但是心里又有点小激动是怎么回事?
“要怎么证明啊?”
余夕的声音像蚊子哼哼似的。
身旁某人嘿嘿一笑,在余夕的耳边轻轻说道:“你亲我一下。”
余夕的心跳陡然加快,害,都是老夫老妻了,怎么还是这么容易就被撩啊?
慢慢凑近了沈易安的脸,在他的脸上亲了一下。
黑暗中,某人露出奸计得逞的笑容。
沈易安显然不可能这样就满足,握着余夕的手,也成功覆在了腹肌上。
三年爱情长跑可不是白跑的,沈易安对余夕的了解,可能比余夕自己还要多。
意识到腹肌是个大杀器,他就每天偷偷锻炼,最后成功拿捏。
果然,这一晚,沈易安如愿以偿地吃上了肉。
早上吃饭的时候,就见吴琴磨蹭了半天,这才支支吾吾地开口。
“余知青,我已经跟李奶奶说好了,我先搬去她家住,我想要自己建房,不过大队长说可能要等知青点还有村里几家的房子起来,地里的活也不多了,才能抽出人。”
她一个未婚的女知青,一个人住在这也太尴尬了。
虽然余夕说话的时候压低了声音,可这土胚房,隔音是真的差,这两天睡觉,她都是棉花塞耳朵里睡的。
听到这话,余夕下意识就觉得可能是她昨晚跟沈易安胡闹,被隔壁的吴琴听到了。
救命,谁来救救社死的她。
吴琴这两天睡觉耳朵里塞着棉花,昨晚更是早早就睡了,她压根就没想到那上面去,她就是觉得,余夕似乎更喜欢独处。
“啊,是在这里住的不开心吗,要不以后我说话的声音小点?”
吴琴内心暗自咆哮:啊啊啊啊啊,余知青也太好了叭,要不是英年早婚,她都想说,姐妹,要不看看我?
“不是不是,你也知道,我现在和孙知青搭伙,他住的那家,每次我去做饭,都跟防贼一样。”
得知并不是因为自己,余夕脸上的温度这才降下来一点。
他们新盖的房子这边还没有打井,用水要去村里的大井挑,沈易安去挑水了。
骑着自行车帮忙把东西送到李奶奶家,余夕这才和沈易安去公社落实工作。
红旗公社的供销社规模不算大,平日里,也只有一男一女两名营业员在。
余夕来这里买过几次东西,所以陈兰和另外那位营业员对她的印象都颇为深刻,主要是因为这个女知青也太能买东西了。每次来,总是大包小包地买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