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拾整齐后,我拎起包准备离开公司。
傅城看到早饭依旧放在桌上,我没动。
他不悦地走过来,直接把保温桶塞到我手里,
“我担心你胃不舒服,一大早跑来给你送早饭,你就这么不领情?”
他哼了一声,转身气冲冲地离开了公司。
看着他消失的背影,我忽然觉得荒谬。
记得上次,我陪客户喝酒到胃出血,叫他来接我去医院。
他只是冷冷地说了句,
“你真是矫情,自己打车去。”
“诗雨的猫丢了,这是她在外工作的唯一家人,我要陪她找小喵。”
我轻轻苦笑。
傅城对猫过敏,以前我只要在外面逗别人家的猫,他就要我里里外外洗三层。
而现在,他宁愿吃过敏药,也要紧紧抱着林诗雨的猫咪。
算了,都算了。
我打开手机,看着公司股票。
既然我要回江城,属于我的,总该拿回来。
趁傅城去林诗雨家时,我悄悄回家收拾了行李。
这套房子,是傅城创业成功后买的第一个大件。
那天,他单膝跪地,眼中爱意燃烧,把钥匙递给我,
“清欢,我终于有能力给你一个家了。”
房子里的每一件家具和装饰,都是我一点点挑选布置的。
虽然不舍,但现在房间里已经隐约飘荡着林诗雨的气息。
既然如此,不要也罢。
我拿出手机,给外公那头发了一条消息,
“今天晚上8点,接我回江城吧。”
很快,外公的回复来了,却不是我想听到的答案,
“张教授有个紧急手术,一早就乘专机去了外地医院。等他返程,会立刻接你去江城。”
运气真差,连生死攸关的手术,都要改期。
我认命地把行李箱丢进衣柜里,一股淡淡的死感涌上心头。
衣柜的门还没来得及合上,房门突然被推开。
继续阅读请关注公众号《半字书香》回复书号【30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