霖尘的话,瞬间把我的记忆带到了十年前。
那时候我还只是一个初入社会的愣头青,没家世、没背景,两手空空的青年医生。
彭羡风是我的患者,也是我主刀的第一台手术。
我把他从几近失明的绝望中拉了回来,他恢复视力之后第一眼看到地就是我。
他说我像一道光,照进了他灰暗的生活里。
这个家境优越的男孩儿就这么对我一见钟情了。
我们相识、相知、相爱,可彭羡风的父母却并不同意我们在一起。
没有别的原因,就是因为我无父无母,无房无车,是个一穷二白的人。
彭羡风的父亲甚至跑到医院来,当着所有医生护士的面对我破口大骂!
“臭婊子!你以为你那点甜言蜜语能骗得过羡风,也能骗得过我吗?!”
“你穷得叮当响,凭什么嫁给我儿子?!”
“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你做梦!”
周围的窃窃私语让我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无助和窘迫几乎将我淹没。
然而就在我最绝望的时候,一个穿着白色衬衫的身影猛地冲了过来挡在了我身前。
“爸!是我追的童汐,也是我跟她告的白!”
“如果没有童汐,我根本不想再活下去了,她是我的救命恩人,更是我会一辈子喜欢的人!”
“你凭什么这么说她!”
“我喜欢她,不管你说什么我就是喜欢她!”
“我现在就告诉你,我要娶她!”
那个夏天,那个午后,那个穿着白色衬衫挡在我身前为了我对抗全世界的男孩儿。
就这么住进了我心里,一住十年。
手背刺骨地剧痛传来,我睁开眼,看着办公桌上的结婚照,心中暗暗下了一个艰难地决定。
彭羡风,为了十年前的你……
即使再疼,我也要给我们的婚姻一个机会。
只要你愿意跟我坦白,只要你能跟那个人断干净。
我愿意把所有的痛苦委屈全部咽下去。
只要你还爱我。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把车开回家的。
行尸走肉般推门,进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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