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时间我成了一位在当地小有名气的老板。
我衣锦还乡,父亲已经去世很多年了。
大家告诉我,父亲真是一个奇人。
即使病入膏肓,也要去放一放他仅有的一个小羊羔。
人们发现他时,他就在那山坡上跟小羊羔紧紧依偎在一起。
我有些动容,问他问什么不尝试寻一寻他这亲儿子。
大家的回答很现实:人老了,麻烦子女是不应该的。
似乎这种回答很理所应当,就像本就是如此而已。
对,我后来才知道,我确确实实是他的骨血,一个放羊路上的意外。
之前我从未回去过,我被自己折磨的太厉害。
我无法原谅自己,也没资格原谅。
大家都夸我不愧是考上名牌大学的人,就是不一样。
大家笑嘻嘻的说:我的书没读到狗肚子里去!
但我明白如果不是我给了每个老人几百元的话,我的风评可能就是另一个样子。
我决定扎根在这片生我养我的土地上,虽然大家对我的做法诧异。
甚至我又听到了:我的书读到狗肚子里的言论。
可这,已经无所谓了……
……
我草草结了婚,跟一个农村女孩,一个很敦厚的人,做事都很得当,几乎围着我转,生怕我出一点问题。
虽然我跟她说不上有什么感情。
但,她每天给我洗衣做饭,给我生育了那么一个喜人的宝贝儿子。
这就足够了……
生活平静下来,王楚与童年似乎也在远离我而去。
偶尔还是会拿出王楚那张信封,痴痴看上好久。
直到儿子奶声奶气地喊着爸爸,我才回到现实。
看着妻与儿静静看着我,倒也没什么了。
又是一年清明,儿已是九岁,小女也已三岁大。
我的思绪被打开,过往种种挥之不去。
我终于鼓起勇气打开王楚给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