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想跟上救护车,身后围观的群众里冲出来一人,是新搬来的邻居。
警察同志,我知道是谁放的火!
秦天指着我:就是她!
警察看向我:你是房主?
火是你放的?
我是房主,但我绝对没有放火!
林晴也替我解释:警察同志,火不可能是她放的,她今天一直跟我在一起!
你当然替她说话了,你们是一起的,说不定还是同伙呢!
林晴刚要和他吵,就被我拉住了。
这位邻居,我今天一直在外面,根本就没回来过,怎么放火!
谁说你没回来过,我都亲眼看见了!
而且我不止看见,我还拍下来了!
秦天拿着手机晃了晃。
我看看你拍到什么了?
这可是关键证据,不能给你看,得给警察看!
他将拍下的视频上交给警察:警察同志,这就是证据!
警察看完表情严肃,看我的眼神也从同情变成了狠厉。
带走!
两个警察过来押住我就要把我带上警车,林晴赶紧拦着。
你们肯定搞错了,秋楠不可能是纵火犯,她今天一天都跟我在咖啡厅!
秦天一把将林晴推开:铁证如山,你还狡辩什么!
现在还闹出了人命,你还给她作伪证,你这和杀人犯有什么区别!
林晴气的脸都白了,我赶紧说:今天我们去那家咖啡厅有监控,查一查就知道了!
警察听后,立即派人到咖啡厅调了监控。
监控显示,我今天确实一直跟林晴在咖啡厅聊天。
我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所以警察暂不收押我。
秦天一看我没被抓,非常不满:警察同志,她就是纵火犯啊!
你们为什么不抓她,让她跑了怎么办!
她这就是故意杀人,你们不能放走这个杀人犯!
这位邻居,你是在教警察执法吗?
我是不是纵火犯是不是杀人犯不是你来定的,你再信口开河我告你诽谤!
你一个杀人犯你还恶人先告状,我告诉你我就是人证,我手机里的视频就是物证!
人证物证都在,我看你怎么狡辩!
我不需要狡辩,我也有证据证明自己清白。
但我不需要跟你解释,你也不是法官。
我转身要走,那人挡在我身前。
你干什么去!
我现在要去医院,你要跟我去吗?
这时从远处跑来一个人:姐,我听说家里出事了就赶紧过来了!
姐夫和欢欢没事吧?
他们在医院,不知道怎么样了。
罗雯一副惊呆了的表情:他们在医院?
对啊,不然还能在哪?
秦天跑到罗雯面前:你还不知道吧,就是你姐故意放火,想要烧死你姐夫和你外甥女!
你赶紧离你姐远点,她太恶毒了!
周围已经有很多人举起手机拍视频了,这场景和前世相差无几。
紧接着,就是妹妹对我的污蔑。
果然,就听罗雯说:姐,你该不会是为了和外面那个男人在一起,才要放火烧死姐夫和欢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