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搞完卫生已经很晚。
我去了客房。
自打我从农村搬过来,沈逢时就以怕工作电话吵到我为由搬到了客房睡。
此时坐在桌前的他戴着无框眼镜,即使年过半百依旧儒雅斯文。
手拿相机,唇角眉梢都带着笑。
却在我还有一米就靠近时猛地站起,眉角已拧起一个川字,
“你身上有汗,快去洗洗吧。”
我还来不及反应,人已出了客房。
低头看看自己微微沾着些水渍的手臂。
我进来前专门清洗过,他避毒蛇猛兽般走开嫌弃的不是我身上有汗,是我这个人。
沈逢时走得太快,连手机都忘了带。
我慢慢拿起手机。
如果那天不是恰好跟识字班的老师学习怎样用手机,又恰好他的手机落在家里,或许到现在依旧不知道他厌恶我到要把我们的婚姻称为牢笼的地步。
人人都说我走了狗屎运,才能误打误撞嫁了个大才子老公。
沈逢时是远近闻名的丹青圣手,书法更是自成一家,很多人以能得他一幅墨宝为荣。
而我张翠兰只是乡下一个连字都不识的妇女。
我没见过世面,他名满天下。
就连我自己都觉得高攀,即使这些年他对我各种冷落也没有怪罪。
更不论他和林清雅认识多年却从来没有跟我提过离婚,还在农村给我盖了小楼。
我该对他感恩戴德才是。
可细想下来,这三十年我也并非全在攀他啊。
沈逢时父亲早瘫母亲多病,离了他一家人得饿死。
是我挺着四个月的肚子把全部家当交到他手上,“你去闯,这个家我来撑!”
自那后我起早贪黑忙里忙外,连最热的天都没敢歇口气。生怕断了一家人生路,生完孩子月子都没过便下地干活。
以至于操劳过度得了晕眩症。
那时他是感动的,只是这感动终究抵不过那一句:配不上!
配不上,就不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