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宋凛被逼得没办法,主动开口说道:“你给我100万,我立马离开陆晚晚,离开江城,再也不和她见面。”
我冷笑两声反问他:“你凭什么认为我还想要和陆晚晚继续在一起?”
谁料宋凛直接说道:“当年你为了追到陆晚晚不惜当她的舔狗,你是爱她的不是吗?”
我第一次见到陆晚晚是大一开学那天,她高跟鞋卡在了小水道的铁板里。
我本不是什么乐于助人的人,她见我路过一把拉住了我手腕求助:“能不能请你,帮我把高跟鞋拔出来?”
她长得很好看,大大的双眼皮,笑起来嘴角有两个梨涡,她的笑容魅惑了我,让我不自觉地愿意蹲下身帮她的忙。
高跟鞋被拔出后,鞋跟断了。
为了避免尴尬,我直接背起了她送回了宿舍。
走的时候我主动要了她的联系方式。
后来凭借一眼心动,我便开始每天给陆晚晚送早餐,室友们都笑我是恋爱脑附体,人家对我不理不睬,我却非要热脸贴人家的冷屁股。
那时我觉得他们不懂爱,甚至连他们提醒我陆晚晚就是把我当备胎和提款机,我都听不进去。
我追了她3年,一直到大三那年她喝醉酒跟我说她心里有个爱而不得的竹马我才有了机会。
她告诉我竹马陪着女朋友出国去了,那晚她哭得很伤心,我陪了她整整一夜。
第二天她主动跟我说:“要不,我们试试吧。”
这一试,我们就从恋爱走到了结婚,她留在了江城,我退居幕后公司给她全权处理所有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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