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笙接到电话的时候就赶来医院。
秋末十分,天气微凉,慕笙从车上下来裹紧风衣,迈着稳健的步伐来到高级病房。
病房门口倚墙而站的男子穿着黑色的风衣,露出一张桀骜不驯的脸,他叼着烟没有点燃,他身边站着一个女人,穿着黑色礼服裙子,那女人带着几分媚骨,慕笙靠近她时除了感觉那股风月场里的气味也一眼认出那套黑色裙装是高定款式。
男人看了她一眼,开开病房的门让她走进去。
病房内相对暖和一些,除了躺在床上的那男人还有两名男子,气质皆不凡。
一个是许文远,许家二少,家族百年老字号的继承人;另一个则是应天麒,应家长房的大公子,再加上门口的那位饶胤泽和床上的那位,被誉为燕京四少。
四人打小相识,成长于少年,坏事没少干,揍没少挨,家规更是没少写,自那后各自父母送他们出国深造。
这倒也不奇怪,毕竟各个天之骄子。
“嫂子来了,那你照顾尘少,我们走了。”许文远推搡着应天麒离开病房。
慕笙看着病床第男人,眉目沉沉,整个人阴冷又不失英俊。
其实她一直知道她的丈夫是一个英俊的男子,亦如小说里写的那样,俊逸不凡,英挺的五官,仿佛这张脸是老天精心打造一番。
当然,除了这张脸他还拥有很多外在的东西。
比如,他的爷爷是战后的统帅,外公是南洋大亨,父母皆是商贾权贵。
可以说,沈墨尘不仅仅是含着金汤匙长大的,更多是在权贵熏陶下长大的。这亦如他们的婚姻,捆绑在利益之上的上上策。
至于婚姻中的情与爱,他人看法远胜他们。
慕笙上前一步,“你看上去并无大碍,今晚你是留在这里?”
慕笙看上去一片的淡漠,眼中生出浅薄的薄凉,她素来如此,如果不深究,无法了解她到底是何等女子。
“你过来!”沈墨尘压抑着,发出的声音是紧绷的。
慕笙看了一眼,以为他是不舒服便上前,下一秒已经被男人把扯到床上。
两个人婚后爱的并不频繁也不是寥寥可数。慕笙并不热衷于此属于比较寡淡,但这男人却......
今晚有些不一样,还是这种地方特别有情调?
结束之后沈墨尘洗好澡出来就看着床上的女人,“去洗澡,我们回沈园。”
慕笙皱了一下眉头,实在不知道自己为何要来。
沈墨尘的电话响起,他直接接了起来,“正好你打来电话,那女人给我下药,你去帮我处理了,我不想看见她。”
“……我不是你的下人。”
“她是你的艺人!”
“……好,我知道了。我打来是想告诉你,婉莹要回来了,等她回来我们几个同学聚聚。”
林婉莹于沈墨尘是心头的朱砂痣时光里的白月光。
人人都知道他们,却也没人在提起他们的事情。
当年的劳燕分飞成了话本里解不开的谜,美丽又迷情。
回到沈园,已是深夜。
沈园在燕京享有盛名,雄踞半山腰,沈家十多余口皆住在这里,一个神秘而富有的家族。
整个沈园被花园包围而成,宅邸分为东南西北四个厢房,宅邸的**住着沈雄韬,一个战功赫赫的统帅,曾带兵平定西北保我家国,雄韬伟略的一生更少不了诸多情事。
那些艳史三天三夜也话不完,就不变细细说来,故事的最后总会摸清楚几分来。
沈墨尘这里已经是第三代了,富家子弟说的就是他了,一出生就已经奠定他身份可见一斑。
他与慕笙住在西厢,这里没有崔莺莺和张生的故事,倒是整个沈园如大观园一般。
各花入各眼,每一家都在上演爱恨情仇。
早饭,各房自己吃,梅姨做了小馄饨,这是太太最喜欢吃的。
慕笙的状态有些差,昨夜回来的时候已经夜深,原本她是想好好补眠的,那男人非要扯着她再来。
她总觉得那男人有些不对劲,像是磕了药,天蒙蒙亮的时候才算是放过她。
偶尔不开荤,一开荤就刹不住,其实她倒也不怕,如果这男人能改掉咬人的毛病再好不过。
“嫂子,早上好啊。”说话的女孩穿着漂亮的连衣裙,打扮精致。
她是沈墨雪,沈墨尘的妹妹之一,目前也住在西厢,大抵是因为和慕笙的性格合得来,也因为她喜欢这位嫂嫂。
慕笙笑笑,点点头。
梅姨过来,“四小姐,我包了馄饨要吃点吗?”
墨雪杵着下巴,“梅姨,你真不懂女孩子,会胖的,我还是老样子,黑咖吐司。”
梅姨叹口气,瞧这四小姐也不胖,非要减肥。
“四小姐,早餐要吃些暖的,不然女孩子肠胃不好……”梅姨絮絮叨叨可还是去准备四小姐爱吃的。
这会沈墨雪杵着下巴,一脸坏笑看着慕笙。
慕笙有点莫名:“怎么了?”
“嫂子,昨晚你和我哥很晚回来哦!”
昨夜归来的确不早,已经接近凌晨了。
“那么晚你还没休息?”慕笙浅笑着问。
一向注重美容觉的墨雪而言实在是意外。
“嫂嫂,你可别冤枉我,就我哥那跑车的共鸣声,我很难不醒的。”
沈墨尘的一大爱好就是爱车,车库的爱车清一色都是限量款,开出去保准拉风。
慕笙这才记得,昨晚回来之时,他明晃晃地把车子停在西厢门口。
这会,墨雪一下扯下她的衣领,看见红色的牙印,贼兮兮一笑,“啧啧啧,果然我哥还是喜欢咬人,我说嫂嫂,你穿这样不热吗?”
慕笙脸皮博,一下子就红了。
“嫂嫂,周末有空吗,和我去看会展吧。”墨雪弄了两张画展的票,据说这是抽象派新晋的画家,在圈内非常有名。
墨雪喜欢画,喜欢文艺,喜欢那些风花雪月的故事,这类的活动她尤为喜欢。
慕笙也没犹豫,而是答应了。
沈墨尘出来的时候坐在位置上,就看见墨雪开心的样子,“什么事情这么开心?”
“嫂嫂答应我陪我去看画展,之后还可以逛逛街看看电影。”墨雪很开心地说道。
沈墨尘皱眉,“你又带坏你嫂子。”
墨雪冤枉,“哥,我才没有,我很乖的,再说嫂嫂哪里是我容易带坏的。”
慕笙什么性格她不知道哥哥是最清楚的。
这女人气质是独特的,年华正好的时候嫁给了沈墨尘,她生性就是一副冷艳的气质,身上透着淡淡的薄凉,气质里也透着那么一点点的忧郁,可是这绝不影响外人对她的瞩目。
即便是薄凉的气质依旧是独特的,气场十足,是一个令人难忘的女人,一见便沉醉在其中,这也是墨雪喜欢她的原因。
如果女人的美丽只是花瓶,那么她的性格才是丰盈,迷人的。
而那份骨子里的薄凉,大约是因为父母从小离婚,母亲一直没有在身边,而父亲对她则是数如珍宝,捧在手心里呵护,却从来没有过分骄纵她。
慕父的培养是精心的,也是独一无二的,并没有让她从小就染上一些恶习,而是在潜移默化当中让她成了一位知书达理的贵族名媛。
慕笙这个名字在燕京的名媛圈里绝对是标榜。
早膳之后,慕笙开着车打算去上班。
沈墨尘从车库出来,看见她那辆白色不起眼的车子,皱了一下眉头,“你什么时候能把这么丑的车子给换了?”
慕笙有点莫名其妙,“我的车还好好的。”
“太丑,我不喜欢,明天换掉。”沈墨尘直言不讳的话落下。
她的小白虽然谈不上名贵车子,但性能上都是最好的,她不懂车子,当初买的时候只觉得这个车子合眼缘。
对于沈墨尘的挑刺她早已习惯,自然不会放在心上。
慕笙在某大学教书,冷门,天文学。
从小她就喜欢星星,向往天际,家族不需要她光耀门楣,只要恪守本分就好。
她有能干精明的哥哥,活泼聪颖的弟弟,他们任何一人都能撑起家族的未来,而她可以做喜欢的事情除了因为是女孩子,还因为她少有的天赋。
过目不忘的本领,十六岁掌握了四门语言,SAT考试以1593分成了当年的风云人物,不到二十岁就在麻省理工学院拿到硕士学位,然后开始研究天文学,天体物理学。
少有女孩子把天文学吃透,可慕笙是越学越上瘾,毕业之后直接回国,成了某大学天文学助教,去年才转为正式教师。
慕笙的课少有缺席的,因为能上天文学的都是真的爱好者,再来慕笙的课十分有趣,不会那么无聊,最最重要的是,慕启生以慕氏之名成立了天文站,以“一笙”的名字命名一颗恒星。
慕启生对这个妹妹的宠爱不是一星半点,但凡慕笙喜欢的,他这个做兄长的都会给她。
所以每次慕笙上课的时候都使用自己的天文站,让学生观看夜空星象。
两个小时的课结束了,学生都意犹未尽,慕老师的课太好上了。
“老师。”一个高高瘦瘦的大男孩走到慕笙的面前。
慕笙看着他,知道他的名字纪年仓,天文系三年级的学生,也是学校的校草,喜欢他的姑娘一点也不少。
“老师,这本书还你。”纪年仓把之前借的书还给慕笙。
慕笙接了过来,这是一本外文天文学的书籍,是她当年读书的时候买的,上次知道他需要这方面的资料就拿给他了。
“希望这本书能帮到你。”慕笙接过了书。
纪年仓把双肩包背在一个肩膀上,穿着T恤衫,运动的长裤,露出一个阳光般的笑容,“对我帮助很大,我还做了一些笔记也一同夹在里面,你可以回去看看。”
对于他的认真慕笙点点头,倒也没翻开,而是收拾好东西就要离开了。
“老师。”纪年仓的声音再次落下,看着慕笙有些欲言又止。
慕笙看着他,“还有事?”
看着慕笙,纪年仓第一次露出大男孩一般羞涩的笑容,他挠挠头,“下午我们和法律系的有一场篮球比赛,你要不要来看我们比赛。”
慕笙早就过了爱看这种比赛的年纪了,而且她上学的时候整天都泡在图书馆里,自然对这种比赛不感兴趣。
“不了。”
纪年仓颇为失望,可并没有表现出来,大男孩的喜爱之情很容易表现出来,却也懂得隐藏。
慕笙离开的时候接到了电话,上面显示陈北,沈墨尘的助理。
“太太,沈总的车在门口,您出来的时候就会看到。”
慕笙有些意外,结婚三年来,他还是第一次来接她。
出了门口就看见那辆熟悉的宾利尚慕,颜色的低调的,可那车子极为惹眼。
陈北开开车门,慕笙坐在里面,无法忽视的男人一身黑色西服,严谨又禁欲。
慕笙是不解的,“你怎么来接我了?”
沈墨尘精锐的目光落在她身上,“沈园上下都觉得你是个好媳妇,没想到你做女儿这么失败。”
这话……从何说起?
“白天爸打来电话,抱怨你好几日没打去电话。”沈墨尘耐着性子说。
慕笙这才了然,原来是父亲。可……父亲应该不是会抱怨的人。
这大概是墨尘调侃她的话。
慕家,虽然没有沈家庞大,但居住在大院,典型的高干子弟家的住处。
别树一帜的小洋楼,典型的上个世纪的风格,而今在燕京已经极为少见了。
慕淮忠继承了父辈的一切,为国效力,一生克己本分,除去在情爱这一块不算圆满其他都还好。
慕笙五岁的时候父母离婚,按照现代的说话就是三观不合。
一个不苟言笑,木讷又沉稳,一个事业心太强,在商场叱咤风云,二人不管是政治还是理念接不同。
他们的分开是和平的,一儿一女接留给了慕淮忠,儿子的教育二人皆没有放在心上,倒是对女儿的教育无比上心。
慕家,反倒是重女轻男。
慕笙是生得好长得美,一出生便就是天之娇女,人人羡慕不来。
纵然旁人羡慕嫉妒,也无非是好的出身,可更深一层更是她的才情。
有人说,她如林薇因,立在一处,似深谷中一朵自开的白兰。极惹目。是美人,是才女。
“爸。”慕笙回来的时候在客厅看见父亲,礼貌地唤了一声。
看见回来的女儿,慕淮忠露出一抹和善的笑,“你这丫头,还知道回来,果真啊,嫁出去姑娘泼出去的水。”
慕笙笑,父亲这是分分钟钟的抱怨啊。
她走一来,挽着他的胳膊,“爸,上次我回来的时候您还说,嫁出去的姑娘别老往娘家跑,说出去笑话。”
慕淮忠瞪了她一眼,这丫头毒舌的本领还是一等一的高。
“哼,你这小脾气,也就墨尘能忍受你。”
这话让慕笙笑了笑。
扶着父亲坐下,客厅被打扫得干干净净,却也冷清。
大哥结婚后搬出去单过,慕家没有沈家那么多讲究,一家人都要围在一起。
刚刚成年的弟弟是父亲找的女人酿蓉所生。
慕笙六岁那年,也是父亲离婚一年后又找了一个,一个与母亲性情截然不容的女人,宜家宜室,才貌双全的女子。
那似乎更适合父亲,将家中的一切打理的井井有条,一年后,她的弟弟诞生,取名慕一新,此名来自《踏莎行》。
无梦千山,窗阴一箭,香瘢新褪红丝腕。
慕一新出生时手腕有一圈的红印,生得惊奇,美得惊人。
慕家,出了二两奇迹,一个是慕笙,另一个则是慕一新。
晚餐,餐桌上,也算是一家人一起,除去大哥和嫂嫂未到,其余人皆坐在其中。
“姐,你应该多多回来。”慕一新虽说与慕笙不是一奶同胞但感情甚好。
慕笙笑笑,“新学校还适应吗?”
一新是今年高考状元,成功被北大录取。
他并未选择出国深造,而今国内的教育远超国外,何况他是黑头发黄皮肤,自然要留在国内。
“姐,你总是那么无趣,今日饭桌不说无趣的话题。”
慕笙哑然一笑,也是,这话题多无聊。
慕家的饭桌上还是少言的,偶尔的时候都是一新在说话。
饭后,慕笙坐在书房听着留声机里的唱曲,那是孟小冬的《逍遥津》。
那时年仅十二岁的她,初等舞台,雌雄难辨,英姿飒飒。
家中还有这民国旧报,上面记载了当时盛况:每晚卖座极盛,后置者几无插足地。
慕笙爱戏是因为祖母,记忆中的祖母喜欢坐在一把摇椅里,穿着典雅印花的旗袍,她是一个高贵永远一丝不苟的女人。
记忆中外婆的房间是四四方方的,陈旧的梳妆台、檀香的木梳,铜盒里装着考究的胭脂香片,玻璃的香薰瓦片……一个古老大喇叭留声机,里面传来梅兰芳的唱曲。沙发中永远蜷缩着一只慵懒的橘猫,惬意而悠哉。
祖母是上海名媛,嫁给祖父来到北方。
她是如何适应南北方生活差异的,慕笙不知道,可她知道祖父极为宠爱祖母。
此刻,唱片机已经被慕笙换了外婆喜欢的曲子……
楼下,翁婿二人正在下棋。
看着墨尘走了一个白子,慕淮忠笑笑,“还是与你下棋有意思,慕笙那丫头总是绕着弯弯让着我,无趣。”
沈墨尘笑了,这话何等熟悉,父亲也与自己说过。
慕笙的棋实在是精湛,每每与她下两回便会输,稍显无趣。可她输的妙就在于,输你一个棋子,勾搭你还想来一局。
该说是她输的妙还是她聪慧过人,即不让自己“输”的很惨,还叫对方迫切再来一局。
她的聪颖是教人琢磨不透的。
两盘下来,翁婿二人打了一个平手。
酿蓉端着茶点上前,脸上带着浅笑,“这是谁输谁赢?”
一盏茶放在慕淮忠手中,这是他喜爱的毛尖,一芽一叶,上等的好茶。
“你猜。”难得慕淮忠有此雅兴。
酿蓉穿着长衫衣裙,透着淡淡几分典雅的美,长发及腰,楚楚动人。
她笑笑,“莫不是墨尘赢了吧。”
“猜错了,我和他打个平手。”
“那再来一局见分晓可好?”酿蓉的话落下。
“这你就不懂了吧,总要留点悬念,下次再来便好。”
“你啊,这是变法让他们两口子来。墨尘,你可听到了,你应该多带着笙笙回来。”
“是,蓉姨说的是,以后我会多多带着阿笙回来的。”沈墨尘是随了慕笙,叫酿蓉为蓉姨。
“好好好,下次回来给你们做酒酿丸子。”那是慕笙爱吃的。
慕笙爱吃什么,酿蓉都知晓,每每她回来的时候从不用下人帮忙,非要自己准备。
并非要刻意讨好,却也知晓慕笙的身份不一样。
她更知晓,自己名伶的身份,在这偌大的家族生活其实不易。
慕一新拉着沈墨尘来到露台这里,神神道道的。
“姐夫。”
“有事?”
“姐夫,你可听过‘夜范’?”
何止听说过,简直太熟了,上次就在夜范被人下药。
“怎么?”
慕一新一笑,这一笑别提多好看,他原本就是好看的男子,白俊白俊的,典型的阳光大男孩,在新学校已经被誉为校草,喜欢他的女孩子可以环学校两圈了。
“姐夫,什么时候你带我去玩玩。”
沈墨尘有点意外,“怎么想去那里玩了?”
‘夜范’风月场所,谈不上多乱,但也不算多正规,富家子弟玩乐的地方。
慕一新当然没说真正的原有,他开口:“好奇,而且我成年了,应该可以去了,我认识的人中姐夫最厉害,你一定能带我去。”
拍马屁的话于沈墨尘并不受用,倒是笑了笑,“带你去倒是不成为问题,但你姐不同会同意。”
虽然不是一奶同胞,可慕笙对这个弟弟却是格外的好。
“那就带着姐一起,不然……瞒着姐姐如何?”
沈墨尘皱了一笑眉头,两个选择都不是最好的,但也难得小舅子提出这样的要求。
“也好,找个时间带你去,别让你姐知道了。”
“那就明天吧,后天的课是下午,我可以多睡一会儿。”
沈墨尘倒是意外,似乎没想到他这么急,之后沉默地点点头。
稍晚些的时候沈墨尘带着慕笙回到沈园,还没走进西厢就听见吵闹摔打的声音。
这是来自南厢,那是叔叔沈徒逸一家,这声音倒像是叔叔的。
慕笙倒是很少管闲事,可这个叔叔和婶婶的声音十分尖锐,保不齐会被家翁听到。
“你要不要去看看?”慕笙看着沈墨尘。
沈墨尘更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向少管这种事情,他斜了一眼慕笙,“你不是不喜欢管这事?”
“爷爷最近身体不好,你不是不知道,何必惊动爷爷那边。”慕笙只是按着常识道理说话。
爷爷一向是讲究一家和平为先,最见不得的就是家人吵吵闹闹。
沈墨尘冷哼一声,回到房间。
到时梅姨开始念念叨叨的,“南厢那边又吵架了,这已经不知道多少回了。”
说道底其实一点也不奇怪,最近一段时间,南厢吵得极为凶,大抵上是因为沈徒逸有了外心,早就看不上自己媳妇。
那媳妇也是一招飞上枝头变凤凰,一个典型的乡下人,是田苗亲自选的。
和田苗一样,一个村妇,按着田苗的话来说,下乡的女人好生养便有了这门亲事。
沈家除去南厢这边,其他都是祖上两代都是名门。
没办法,早年沈雄韬与田苗的婚事就比较奇特。
刚刚出生的沈雄韬身子就不好,家里找来算命先生一算,必须要找个养媳,那人就是田苗。
中间离家,时局不稳回过家一次,才和田苗圆房,之后再次离家。
大抵之上,二人也没多大的感情。
之后的沈雄韬遇到康佳莲,南洋大亨的女儿,一个对他一见钟情的女人。
当时的时局也并非稳定,沈雄韬遇到一些问题,好在是康佳莲的父亲给解决的,也因为这是二人在一起。
一个肯为他做很多事情的女人,一心一意挨着他,适逢时局不好,就娶了。
这其中的具体事宜也不是几句话也已说清楚的。
眼下,南厢那边吵得实在是凶。
各厢人丁都被打扰,沈墨月是忍不住的暴脾气。
“叔叔可真是老不修的,一把年纪了还学人家玩女明星,也不看看自己几斤几两,说出去也不怕人家笑话。”墨雪吃着葡萄深深的吐槽大房那边的事情。
其实她多多少少是看不上那边的,南厢得住的基本都是大房的人,从祖母到沈墨烨和沈徒微,一个屋檐下来往却不是很多。
慕笙倒是笑了,“这你都知道。”
“嫂嫂,也就你两耳不闻窗外事。”墨雪吃着玫瑰葡萄,颗颗果实饱满,果肉鲜脆紧致,汁水丰富,口感清爽,带有玫瑰的香味和奶香味。
恐怕现在全沈园就她不知道大房那边的丑闻吧,也不怪婶婶会闹。
“嫂嫂,你还不知道吧,叔叔找了一个十八线的小明星,人家刚刚二十岁,他也下得去手,都可以做人家伯伯了。”
慕笙听见这话只是笑笑倒也没说旁的。
到是南厢的事态已经很严重了,事情还是惊动了家翁。
沈雄韬早就退隐,沈家大小事宜皆有家翁管理。
时间虽然稍晚一些,但各房认定还没睡,南厢这边鸡飞狗跳。
“小叔,这件事我本不想惊动你们,可这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沈徒逸实在太欺负人了。”宋秀芝泪眼摩挲。
宋秀芝已经六十,保养甚好,即便是村户所生,但自从嫁到沈家倒也衣食无忧过上富贵人家的声音,生得一儿一女,也算是圆满。除去这几年和沈徒逸之间鸡毛蒜皮的事情吵吵闹闹倒也没什么,可而今,沈徒逸倒也真的过分起来,花甲之年找了一个年轻貌美的小姑娘,还动了离婚念头。
沈徒尊目色沉沉,坐在那里不怒自威,天生的王者气息,现如今是沈氏的掌权人,在位期间将沈氏管理得井井有条,再加上后辈的辅佐,沈氏依旧在商场占有一席之地。
而今,这种家丑要是宣扬出去,折损的肯定是沈氏。
沈徒尊一直是一个谋略之人,用脑子往往比一般人快且无情。
即便发生事端的人是自己的兄长,依旧不留情面,“任何事态都不能影响沈氏的发展,况且眼下要有东欧市场的合作,这不仅仅是沈家的事情,也关系沈氏。大哥,身为兄长我希望你能以身作则,人家为什么喜欢你,你怎么想不通。”
保养再好也是一个花甲之人,人家小姑娘年纪轻轻又图什么?
有心人之人会答案猜测,答案会是鲜血淋淋。
只是当局者迷,认准了那是百年一遇的真爱,早已身在其中不可自拔。
“徒尊,她真心待我,我也真心待她,我不能委屈她,她居然跟了我,我就要负责。”这话说得也够直白。
宋秀芝没绷住自己的情绪,又哭又闹,“你对不起她?那你就对得起我吗?你我夫妻四十年,我给你生儿育女,你现在说要对她负责,那我呢?沈徒逸,你还是不是人?”
沈徒逸看着哭哭啼啼的女人颇有几分嫌弃,叹口气,“你我婚姻原本就是母亲给定的,你应该知道我对你无爱,何必如此。”
一句无爱,何必如此,真是叫人心凉。
慕笙在一旁看着,对于情爱她一直不敢投入太多,生怕一腔炙热换来无情对待,就如同眼下一般。
即便不爱,可夫妻几十载换来这样一句,换作任何人都心寒。
旁人冷眼旁观,却无人安慰。
宋秀芝成了一个可怜的女人。
这就是沈园,看似融洽的大家族其实不然。
“好了。”沈徒尊冷声,“因为这种事情闹也不嫌丢人,你们年纪也不小了,怎么做人父母。这事以后都不要在提起。大哥,外面那女人给些钱打发了,莫要在往来……墨烨,还是你去处理。”
沈墨烨看了一眼二叔,之后眸光落在父亲身上,点点头。
“好了,你们都别围在这里了,今天这事到此结束,谁也不要提起。”沈徒尊一声令下,整个南厢的人都退下了。
“慕笙。”在慕笙还没有离开的时候,家翁的声音落下。
“父亲。”
“来我的住处一下。”
家翁和翁姑住在中厢,在中厢后端有一个祠堂,老夫人则是住在这里吃斋念佛。
来到中厢的时候,沈苏昀若拉着慕笙的,这媳妇她是极为满意的,也是她精挑细选的。
沈家和慕家是通家之好,商政两界皆占有一席之地,双方联姻对他们,对整个家族来说,都是极好的。
“阿笙啊,这么晚还耽误你们休息,真是过意不去。”翁姑拉着慕笙的手坐下来。
慕笙淡淡笑着,“母亲客气了。”
“听说今晚你和墨尘回家了,亲家可好?”
慕笙点点头,“好,家父一切安好。”
“那就好,让墨尘多多陪你回去。”
慕笙淡笑,在这位翁姑面前,她是素来乖巧的。
“对了,听闻你母亲回来,可否见面?”
“还没,不过母亲已来电话,这几日就会见面的。”慕笙缓缓地说道。
自小离婚的父母对她的爱并不少,虽然母亲少在身边,可母爱是有的。
翁姑拍拍她的手,“好好好,见到你母亲替我问好。”
慕笙点头应下,想来倒也觉得麻烦,是否家家户户都是如此,还是只有身在豪门才会如此。
谈话期间,家翁已经走了上来,他坐在一方沙发上,“慕笙,今日之事让你见笑了。”
“怎会,都是一家人。”
沈徒尊喝着茶,“这毕竟是家丑,容不得外人知道,大房的事情我早就知道,只是没想到那么严重。”
慕笙不好说什么,她一向是事不言他的,只是家翁把自己留下肯定有还话要说。
“慕笙,沈园上下,我最喜欢的就是你,你是顶好的媳妇,你和墨尘在一起,我放心。”家翁这话落在她的心坎上,却让她承受不起。
豪门媳妇不好做这话她一直知道,尤其在沈园,这个大家族人丁而不同,每天都在上演不一样的戏码,生活如履薄冰并非太平。
“慕笙,以后沈园上上下下都是要交给你管理的,我也知道你不喜这些,可有些事情不是自己选择的,尤其身在沈园。”家翁这话不假,也的的确确是如此。
沈园好比大观园,戏码都不是常人能想到的。
“爸,别说这些,您和母亲还年轻,管理沈园不成问题,而且还有哥嫂,他们都很好。”
沈徒尊又怎么听不出来,当初选定慕笙做媳妇的时候除了两家是通家之好,又因为慕家的背景,如果这些都是因为外在的一切,那慕笙本身绝对是可以拿出手的。
不管是学识还是品行性情都是顶尖得好,慕家培养了一个好女儿。
这样的女子做沈家的媳妇在适合不过了。
“这话以后再说,听闻你母亲回来,改日约上她,我们这边一起吃个饭。”
慕笙点头,应下了这件事。
回到了西厢的时候沈墨尘刚刚洗好澡,慕笙是满身疲惫,如若不是南厢那边的事情,她也就早早休息了。
慕笙洗漱之后躺在床上,意外男人并未睡着,反手将她搂在怀里。
他嗅了嗅她身上的味道,像是贪婪,这味道是极好闻的。
“你用的什么沐浴露。”
“怎么了?”
“好香。”
沈墨尘冰凉的鼻尖蹭着她的肩,一下一下地,痒痒的,慕笙闪躲开。
“我爸和你说了什么?”
“也没什么,不过是说了过几日约母亲一起出来吃饭。”慕笙想要推开他,却发现他极重,身子都压在她的身上。
沈墨尘并没有说什么,只是吻了好久,她软乎乎的,像个没骨头的猫,等着结束之后他就抱着她。
平息了自己的气息之后,沈墨尘看着她,“那就找个时间一起吃个饭。”
慕笙实在是困得厉害,迷迷糊糊应了一声。
如果慕笙是标准的媳妇,那么沈墨尘就是标准的女婿,一个深得父亲满意,家人喜欢的晚辈。
择日。
沈墨尘带着慕一新来到“夜范”。
包间里,除了沈墨尘和慕一新还有许家二少和饶胤泽。
“这是谁?”看见这个眉目少年,许文远问道。
“慕一新。”
“慕一新?这是……慕笙的弟弟?”
“嗯。”沈墨尘应了一声,坐落之后看着有些不再状况的慕一新,“你不是要来,带你来了。”
慕一新露出腼腆大男孩的笑容,倒是有几分拘谨,“姐夫,你是常来玩吗?”
沈墨尘点烟的动作顿了顿,看着他,“你不会是你姐派来的密探吧。”
“姐夫,你要真有什么秘密也不会带我来啊。”慕一新嘿嘿地笑着。
一旁的许文远意味深长一笑,“看来慕家的人都不简单。”
慕家人简不简单另做他说,旁人看怎么都不重要,就慕一新而言,单纯之外也多了几分心思。
他是姐控,慕家唯一的女孩子总不能被旁人欺负去了。
他的同学有一些是富家弟子,那些有钱人最乐于八卦,关于沈慕两家的事情他多少听过一些,尤其沈家少爷。
香艳之事没人敢拿到台面上说,私下倒是有议论,慕一新便是听闻不少。
豪门艳事那么多,哪件是真件是假,旁人无法猜测。
许文远看着手机,眉微微一挑,眸光落在沈墨尘的身上,后者抬起眼眸看着他,“有话直说。”
许文远轻咳几声,“婉莹问我在哪,我说了,她估摸一会回来。”
沈墨尘摸着手中的烟盒,神情皆是淡淡的。
不知道是不是有旁人在,沈墨尘并未说什么。
慕一新吃了两块西瓜,随后看着沈墨尘,“姐夫,我出去转转。”
“自己可以吗?”
“没事的,我自己可以的。”慕一新露出一个笑容便走了出去。
许文远喝了一杯酒,“我说你怎么把小舅子带来了。”
沈墨尘靠在沙发椅背上,“他想来。”
“呵,真没看出来,你还有这种雅量,你是真不怕啊。”
沈墨尘凉凉的看着他,“有什么是我应该怕的吗?”
许文远撇着嘴,带着一贯的事不关己,“行,你不怕就成。”
说话期间只有饶胤泽沉默,他戴着一副眼镜,专注地看着手机。
饶胤泽,饶家三少,名门子弟。祖母有着爱新觉罗的血统,他也算是半个皇城子弟。
性格谈不上多好,就像大部分富家子弟一样,高高在上惯了,性格多半好不了拿去。
许文远的电话响了,他直接了起来,”婉莹……你出了车祸?医院?好,我知道了,我这就去。”
许文远挂断电话还没说什么,沈墨尘就起身了目光看着他,“婉莹是不是出事了?”
少鲜见他如此紧张,倒觉得有趣,“嗯,车祸,现在人已经被送到医院……唉,我的话还没说完……”
沈墨尘在车上给饶胤泽发了信息,告诉他看着慕一新。
医院内,沈墨尘和许文远很快找到了林婉莹。
病房内的林婉莹并无大碍。
看见沈墨尘的时候,林婉莹从床上起来,目光就这样看着眼前的男人。
儿时的相识,少年时期的相恋,他们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早起热恋的时候他们的爱情无疾而终,成了彼此的遗憾,成了他们心中忘不掉的伤。
她的名字是母亲取的,因为喜欢冰心,就把自己女儿的名字取为:林婉莹。
“受伤了?”沈墨尘低沉的声音落下。
时隔几年,这是他们第一次见面,地点实在不怎么好,毫无浪漫可言。
林婉莹淡淡一笑,“我没事,可能当时蒙了,是后面的车子把我追尾了,我又撞到前面的车子。”
事情就是那么的巧合,好在她没受伤。
“就算没有受伤今晚也留在医院。”沈墨尘一贯霸道的话落下。
林婉莹淡笑,这语气还是那样的熟悉,记得以前她受了一点小伤,他就是这种语气。
“不碍事,我真的没受伤,而且我不喜欢医院的味道。”
可沈墨尘坚持,他向来说一不二。
“好了,就一晚,你就当让我们安心。”最后还是许文远开腔。
没了办法,林婉莹只好留在医院。
而就在沈墨尘刚刚离开不久,慕一新就出事了,好在饶胤泽发现及时把人送到医院。
慕笙知道一新出事的时候急忙赶到医院,路上出了车祸,顾不其他直接来到医院。
急救室的门口,慕笙的额头带着伤,直接发现了饶胤泽,后者也发现了她,看见她受伤皱了一下眉头。
“你怎么回事?怎么受伤了?”饶胤泽直接拉着她过来,唤来护士给她处理伤口。
好在伤口不是很深,不用缝合,也不会留疤。
“一新到底怎么样?他怎么会洗胃,到底发生什么事情了?”慕笙急了。
饶胤泽脸色不佳,目光盯着她光洁的额头,那白色的纱布有点碍眼。
“被人下药,没大概,医生在给他检查,他会没事的。”
慕笙眸光看着他,带着询问,“什么药?”
饶胤泽叹口气,“慕笙,一新会没事的,你不用担心。”
饶胤泽没说,可慕笙会想,会想很多。
等候的时候,饶胤泽给沈墨尘打了电话,电话迟迟未接。
慕一新从急诊室出来就推到了病房,医生说无大碍,休养两天就可。从医生那里知道,慕一新是磕了药。
慕一新有多乖她是知道的,无端端的怎么会被下药。
看着慕一新醒来,慕笙才算是松了一口气,“你可算醒来,差点被你吓死。”
慕一新看见慕笙额头的纱布,心疼得要命,“姐,你怎么受伤了?”
“不碍事,你还好吗?”
“嗯,我没事。”慕一新一脸愧疚,“姐,对不起……”
慕笙不想说其他,没什么比他安全重要。
“你没事就好,好好地休息,医生说你休息两天就可以出院。安心,父亲那边我不会说。”
慕一新心疼姐姐,慕笙也心疼这个弟弟。
“姐,你不问我发生什么事情吗?”慕一新反倒是有些不安。
聪明的慕笙又怎么会不知道,她不认为一新和饶胤泽一起是巧合,偏偏他们都认识一个叫沈墨尘的人。
慕笙笑笑,“你就好好地休息,其他的事情不用管。”
慕一新本来还想说什么,可最后话都吞了回去。
病房里的空调适中,虽说是盛夏可不会太凉,等着慕笙和饶胤泽从病房出来,她看着侧身的男人,“他还是没接电话?”
这个“他”不用多说也晓得是谁。
饶胤泽看着她,外界都说慕家这位小姐极为聪慧,蕙质兰心,此话真的不解。
慕笙看着他,这位饶家三少也不是好惹的主,和沈墨尘是死党,一个鼻孔出气,她到也能猜到细枝末节的事情。
她不问是觉得这男人有兄弟情未必会说,至于其他,她不想知道。
慕笙亲自打了沈墨尘的电话,随着电话铃忽远忽近,像是某种感觉,慕笙抬起头,就看见走廊一端走来的男女。
她一直知道,有这样一个女人的存在。
虽然坊间有这样的流传,可并未真的见过。
那一次见,是在沈墨尘的一本手中,那应该不是一个男人会爱看的书,张爱玲的自传。
而在那本书中夹着一张照片,是一男一女的合照,一看就是一对璧人。
男人俊秀,女人漂亮,女人依偎在男人的怀中,娇笑得楚楚动人。
在照片的背面,写着这样的话:一生一世一双人,愿君长伴不弃之。
像沈墨尘这样的男人,多少会有些浮沉的情事,她从未问过但不代表不在意。
沈墨尘接起电话,喂了几句电话那端无声,他微微皱了一下眉头,正要说什么的时候就抬起头就看见那端的女人。
女人穿着米色的八分裤,一双黑色的高跟凉鞋,上面是一件米色的衬衫,整体感觉是偏知性的,一如既往她的风格。
沈墨尘似乎没想到她会出现,来到她的面前,看见她额头受伤,他伸出手。
然,还没碰到她,慕笙就躲开了。
下意识,沈墨尘皱了一下眉头,少见她会拒绝自己。
“发生什么事情?怎么受伤了?”说完这话也注意到一旁的饶胤泽,“你怎么也在这里?”
“一新出事了。”开口的人是慕笙。
沈墨尘脸色一变,“发生什么事情?”
不过是他不在的一会,会发生什么?
“是我没看好他,他喝了被人下药的酒,医生已经给他洗胃了。”饶胤泽的话落下。
事情原本就是这样,其实远没那么复杂。
他们前脚离开,饶胤泽就出了包间,寻到了慕一新,和他说了几句话就发现他不对劲,就直接送来了医院。
果不其然!事情如他想得那样,之后给沈墨尘打电话,却一直没接听,无法联系任何相关的人,到时一新的电话响了,因为显示姐姐,他就接了起来,才说了发生的事情。
至于他们为何出现同一家医院,也行这就是巧合!
病房内,除去林婉莹,皆在这里,场面似乎有些尴尬。
“姐,你别怪姐夫,是我嚷着他带我去夜范,我会发生这事是意外。”慕一新想为自己的姐夫开脱。
可慕笙是何等的聪明,即便事情是一新说的那样,能发生这样的事情她还是气了。
气是气了,只是为表现出来。
慕笙就是这样的女子,少鲜会表现出什么情绪来。
“好好的休息,这是你别管,今晚我留下来陪你。”慕笙的话落下。
“姐,我不是小孩子了,你不用留下的,快回家去,再说我也不是多严重。”
“你听话,我今晚留下。”慕笙坚持。
可慕一新也是倔强的大男孩,“姐,我长大了,再说你留在这里我怎么休息。姐夫,你带我姐回家去吧,我真的没事。”
面对他们的倔强,沈墨尘又怎么不知道,今晚这事是自己疏忽了,也没料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他走上来,拉着慕笙的手,“走吧,一新已经洗过胃了,而且这里有医护人员,你在这里也帮不上,明天再来。”
慕笙心中尚有怒气,也并未表现出来。
他们二人一搭一唱的,慕笙自然不好留下来。
从病房出来,走廊的一端还站着林婉莹,那是一个美丽不可方物的女子,之前看照片的时候就知道,而今看见真人比照片更甚。
慕笙带着几分凉意的目光看着沈墨尘,“你要留在医院吗?”
沈墨尘皱了一下眉头,“你不在这,我留下来做什么?”
看见他这幅样子,慕笙倒是笑了,“谁知道了,我相信,你出现在医院也不是为了一新吧。”
这话并非含沙射影,她也极少这么说的。
沈墨尘脸色沉沉,几乎是不容置喙,“这件事我会和你解释。”
解释?他用了解释二字,还真难得。
慕笙抽回自己的手,看着他那副理所当然的样子,勾了勾唇,好笑的道:“好啊,那就先回家。”
沈墨尘看着率先离开的女人,紧绷的脸色并不是很好看。
离开之际两个人谁也没说话,那端的女子只是淡淡看了他一眼微微点点头。
沈园,西厢。
慕笙回来之后和一新发了几个信息,知道他要睡了才算是安心。
洗了澡之后慕笙拿着一本书要去书房。
“这么晚还去书房?”沈墨尘的声音有些不悦。
慕笙看了她一眼,“还有几页就看完了。”
沈墨尘知道她有睡前读书的习惯,以往她会靠在床头这边看,看困了就直接睡了。
“那就在房间里看,你不是一向在这里看?”
“哦,今天想去书房。”
沈墨尘来到她的面前,眸**人,“你在和我生气?”
“有什么事情值得我生气的吗?”
她会这么问,心中自然有气,她并非一个好脾气的人,只是大多数以为她秉性好,性情好,这样的女子被好的教养培养出来,定是顶好的女子。
可少有人知道,她也会反骨,长期被教条出来的女子骨子里也是刚强的。
“今天的事是意外,我没看好一新。”
今晚的是谁也没想到,结果会是这样。
慕笙又是何等的聪明,当在医院碰面的时候,她已经知道事情的脉络,如果她稍稍愚钝一些,心里必然好过。
她又不想与这男人生气,“一新年纪小,我反对你带他玩,我只是希望他能安全平安。”
慕笙护着弟弟,沈墨尘是知道的,他放软了语气,“我知道,下次注意。”
慕笙瞧着他,实在难得这男人会如此态度。
捏紧了书,心尖好似有什么,隐隐的痛感,虽然不明显,可呼吸之间带着几分痛。
慕笙的语气依旧淡淡的疏离,“我还是去书房看,打算今晚看完,你先休息吧。”
这一次,沈墨尘没在阻止。
书房之内,寂寥的让人感觉不到任何的存在,十几页的书很快就看完,慕笙就站在窗前,从这里望去就是沈家的花园。
在各厢各户都能看见花园的景色,唯独西厢这里视野最佳。
沈墨尘是家中的爱子,并非父母身份多尊贵,到时这位少爷深得沈老爷子喜爱。
很难相信,一个早年有学时带兵打仗的人,会信八字这种东西。
只因为沈墨尘的八字好,得到的宠爱也是不一样的。
慕笙来到花园,披了一件披肩。
如此的盛夏竟如深秋,一园的萧索。
只会慕笙没想到会遇到丁善柔。
和慕笙一样,他们都是外姓人,可不一样的是,她是沈家的女儿。
母亲是沈徒微,父亲是丁琛,大房这边的人。
丁善柔倒也是别树一帜的女子,在沈园,除去墨雪,大概只有丁善柔让她欣赏几分。
“阿笙,这么晚还没睡?”
慕笙和丁善柔同岁,其实按着辈分慕笙是应该叫她姐姐的,只是他们年轻人,不兴这个的。
慕笙淡笑,“你也没休息。”
“睡不着。”
好一句睡不着,慕笙多少知道一些是因为什么。
大房的事情闹腾的厉害,谁能想到要离婚的居然是祖父祖母,花甲之年闹离婚,在沈家说出去只有丢人二字!
慕笙不知道怎么安慰,仿佛安慰都是多余的。
瞧着慕笙的样子,丁善柔笑笑,“我知道你想什么,你不用安慰我,其实我倒是觉得,离了更好。”
慕笙意外,倒是没想到她会这说。
“你怎么会有这种想法?”
“他们的爱情并非细手长流,不过是媒妁之言。你想,祖父那边有学时的男人怎么会看上祖母,那时不能做主。可是现在不一样了,也行祖父早就有了二心,恰巧有那么一个人出现,深得他的心,便有了离婚的念头。”
饶是慕笙怎么也没想到她会这么说。
媒妁之言……其实细来想想,他们婚姻是包办的,亦如她和沈墨尘的婚姻,又怎么不是媒妁之言。
这样的婚姻会有爱情吗?
丁善柔是一个聪慧的女子,她和慕笙正好相反,她的聪慧是不易见的,在这个偌大的沈园,想要活得自在,就是要学会“装傻”。
可我如今看来,慕笙发现她是通透的。
二人坐在长椅上,沈家的花园修的极好,夜晚的凉风微微的吹过,极为的舒服。
“阿笙,也不是所有的媒妁之言都如此的,也有一些意外。瞧你和墨尘,不是好好的,男俊女美,天神地造的一对。”丁善柔的话缓缓而来。
慕笙听见这话只是淡笑,什么话是真什么话是假她听得出来的。
丁善柔的话虽说是温和的,但不难听出来这是场面上的礼貌。
只是她何须如此呢。
旁人是如何羡慕她和沈墨尘,慕笙大抵是知道的,只是各花入各眼,身在其中的幸福到底如何,旁人又能知晓几分。
二人静静坐了好一会才分开,各回各的住处。
周末,慕笙和墨雪看了画展,的确是抽象派,她是看不懂的。
“你懂这些?”慕笙好奇问道。
沈墨雪诚实回答:“太抽象了,我不懂。”
“那你还来。”
墨雪有些不好意思笑了笑,“我对画画的感兴趣。”
慕笙到是没想到她如此的诚实。
“你喜欢他?”慕笙好奇。
墨雪到也没马上回答,只是想了想,“我不知道是不是喜欢,怎么说……我是从旁人认识他的。初见的时候,他穿这洗白的牛仔裤白衬衫,看上去旧旧的,给人的感觉有点像老式港片的男主角。”
说道这里的时候,墨雪笑了,“嫂嫂,我第一次看见那抹酷的男人,我说十句话他才说一句,对我爱答不理的。第一次啊,第一次有男人对我这样,你说他是不是故意的?”
瞧着她那副傲娇的样子,慕笙笑了笑。
“肯的是故意的,男人啊最喜欢玩这种把戏,欲情故纵,我才不会上当的。”墨雪斩钉截铁的话落下。
可是她女儿家的心思早就泄露了。
慕笙是第一次看见这样的墨雪,带着几分女儿家的娇羞,有点可爱有点俏皮。
那边有了一些动静,墨雪看过去,看见三个人朝着这边走来,其中一个就是这次的画家百子川,那个画家。
沈墨雪紧张的拉着慕笙的手,紧张的不得了。
瞧见她这么紧张的样子,慕笙笑了笑,真难得看见沈家小姐这么紧张的样子。
沈墨雪拉着慕笙上来,“百子川。”
女孩的声音娇娇俏俏的,声音像是百灵鸟,特别的好听。
百子川是是那个人中最耀眼的一个,可以说长得很帅,短发有些凌乱,刘海遮挡额前。
这张脸有点桀骜不驯,是一个难以驯服的小野马。
初见这男人,慕笙大概明白为何墨雪会喜欢他了。
一看就是搞艺术的,透着那股难以捕捉到的气息,有点孤傲,可不影响他在人群中的出色,一张脸也是教人过目不忘。
百子川看见墨雪没多特别的感觉,只是淡淡的,“你来了。”
墨雪也没在乎他高冷的态度,挽着一旁的女人,“我带着嫂嫂来看你的画展。”
白子川淡淡看了一眼慕笙,没有做任何多的神情。
“你这次画展来了好多人,你一定会成功的。”墨雪热情的说了很多的话,可是百子川却表现得平平。
看着墨雪的样子大抵知道她是喜欢白子川的,喜欢一个人的眼神是藏不住的。
墨雪也没在缠着他,就这么在一边看着白子川。
慕笙都不知道说她什么好,就这样看着她像个小花痴一样看着那男人,果然是坠入爱河的小女人。
二人离开的时候是坐着慕笙的车子,车子已经被换掉,是沈墨尘亲自挑选的。
上次发生车祸之后车子就被换了,白色宾利的车子,很适合女士开。
“嫂嫂,我哥对你可真好,这车子可不便宜。”
这话让慕笙是笑了,“你哥又不差钱。”
“这倒是,我哥就钱多,改天我也让他送我一辆。”
慕笙笑了笑,墨雪和墨月十八岁生日的时候,沈墨尘就送了妹妹一人一来跑车。
墨月不喜欢这些,车子偶尔才开,到时墨雪非常喜欢,一直开着呢。
慕笙正要启动车子,看了一眼后视镜,就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朝着画展走去。
是她眼花吗?
为何看见了沈墨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