疼。
嗓子仿佛被火烧一样,浑身上下肌肉都在抽筋。
“这是哪儿?”
林煜艰难的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躺在一口楠木棺材里,漫天纸钱飞舞,有不少落在自己身上,旁边香烟袅袅。
“我是不是在做梦?”
他艰难爬起身,看见自己棺材前站着一个头发花白的宦官,头戴幞头,穿着窄袖紫衣袍,拿着一个黄色的榜单,地下跪着二三十人,个个低着头,在那听他宣旨。
边上哭声一片,不过却没见一个人流眼泪,显得极其敷衍,就像路边随便拉过来的群演。
宦官念完,用力合上黄色榜单,正准备回身喝口水,结果看到刚刚坐起来,因为浑身酸痛而面目狰狞的林煜。
“鬼啊!”
宦官双脚发软跪倒在地,边上不少人也是大惊失色。
“不可能啊,御赐的毒酒,怎么可能没死?”
“我刚刚给他号过脉了,都没脉搏了。”
“诈尸了,肯定是诈尸了。”
底下的人七嘴八舌的议论着,而林煜脑海中的记忆,如同幻灯片一般,一张张闪现,他很快就明白过来了。
………
他穿越了,而且穿越到了一个跟他同名同姓的人身上。
这个世界的林煜可了不得了。
这里是南昭京城,赵氏衷帝四十七年。
而他则是南蜀旧主林煜。
王朝更迭,他是上一个王朝天子的儿子,是这一朝天子赵衷的眼中钉。
“美好的日子已经成为过去了。”
林煜一想到这里,顿时用手拂面,自己好像穿越的不是时候,能不能再穿一次啊。
如今林煜今年刚满十八岁,就已经按捺不住野心,想要复辟,之前还是天天听故国曲子,有心暗示,可惜无人搭理。
就在昨天,这厮弄了个衣带诏出来了,结果就被愤怒的衷帝一杯毒酒赐死了。
林煜此刻恨不能躺在棺材里继续装死了。
“你说我起来干啥?各位能不能就当作没看到,当我已经死了吧。”
这……不是绝境吗?
“除非现在给我个召唤神龙的系统,不然我可能又要穿越第二次了。”
系统……?!
不给个金手指吗?
记忆里这里类似于古代的封建王朝,唯一不同的是,这里有很多诡异怪诞的灵异传说。
孤魂野鬼,妖魔鬼怪横行。
王朝更迭更是频繁,流民四起,民不聊生,没有一个金手指在手,林煜还怎么在这个世界呆下去啊。
“真不给?”久久没有回应。
得。
林煜双脚一蹬,又躺下去了。
“不给我是吧,那我躺平了。”
林煜心里想着,门外又有一个穿着蓝色长袍的文官,手拿圣旨急匆匆的跑了进来。
“林煜接旨。”
接旨?接什么旨,反正还要躺进来,我就不出去了。
那文官见林煜坐在棺材里不动,也不急不恼,开始宣旨了:“郑乃是先帝托孤之重臣,又怎会违背先帝遗愿,赐酒名为天子醉,一口即可伶仃大醉,并非毒药,继续让林煜在太上学宫誊抄经文,以养心性,及冠之后再行天子礼。”
天子礼,是天子上位的仪式,就是让他当皇帝的意思。
文官读完,立马看着林煜笑道:“林殿下,王上在跟您开玩笑呢。”
“是不是真的毒酒我还不知道吗,真的林煜已经被毒死了,连棺材都备好了,我是穿越过来的!”
不过林煜没有露出任何表情,反而松了一口气,至少自己不用落地成盒了。
缓缓摊开双手,发现右手攥着一枚金精铜钱,铜钱上刻着“文殊师利”四字。
这是陪葬品?林煜没有理会,随手放入了袖口中。
“林殿下,你还是在这继续抄书吧,反正您都抄了十八年了。”文官嘲讽完,甩甩衣袖走人了,似乎根本不想在他这浪费时间。
太上学宫,是官府承办的贵族学校,平民没有进去学习的资格,里面的老师基本都是圣贤大能。
尤其是藏书阁。
南昭皇宫内,藏书六百万。
在这个妖魔鬼怪横行的世界里,知识是人类最重要的财富。
因为它可以传承,可以积累。
也可以修炼。
林煜抬脚跨出棺材,这才抬头看了一眼,就被震惊到了,这藏书阁也太大了!
按照自己穿越前的说法,这里足足有两个篮球场那么大,书架五层,每一层密密麻麻塞的满满的书籍。
林煜边走边看,最前方的桌子上坐着一个留着小山羊胡子的老人,身上酒气十足,明显是喝多了。
“看什么,今天继续抄书。”老人穿着儒衫,随手将一本书丢给林煜:“抄吧,字写工整点,不然重抄。”
名为学习,实则监视。
这老人名叫李纨,儒家大能,是这太上学宫的主人,但是这十八年压根就没教过林煜半点东西。
说完,喝了一口酒,就闭着眼睛睡觉了。
林煜捡起那本书,书名《清心决》,幸好继承了之前的记忆,他也能看得懂这里的文字。
“我要是不抄呢?”林煜问道。
“那就等死吧。”闭着眼睛的李纨,冷冷说道,话音刚落,林煜上一秒还好好的,下一秒骤然无法呼吸,脸色铁青。
言出法随!
儒家大能!
林煜摸着自己的喉咙,想要拼命的呼吸一口空气,可就是吸不上来,视野越来越黑,就在摇摇欲坠的时候,耳边又传来那人说话的声音。
“行了,别自讨苦吃了,没人能违抗皇上的命令。”见林煜支撑不住了,李纨又说道。
说完,那一股窒息感瞬间消失,林煜趴在地上大口的喘气,呼吸平缓之后,只能拿着那本书找个桌子开始誊抄起来。
“难道我这辈子只能在这地方等死吗?”林煜伤心道。
他从口袋里掏出那枚铜钱,回忆起自己这个世界的身份只觉得荒诞。
他的父亲,前朝皇帝远征北蛮,出征前将只有两个月大的林煜托孤给赵衷,结果战死在北边,而赵衷则代为监国十八年,可十八年后,却不肯放权了,说他心性不加,在这里抄书等到及冠二十一岁的时候再说。
他这辈子不是在软禁,就是在软禁的路上。
恍惚间,铜钱从手指滑落,噗通一声,没入书里,如石子落入泉水中。
【清心诀:精通】。
清心决的知识瞬间从书上涌入脑海中,这口诀是一位先贤发明的,常念口诀,可以修养身心,也可以防止一些迷魂术和鬼打墙之类的障眼法。
算是二流秘籍的末端。
林煜默念口诀,一股气息自丹田出发,直达心肺和双眼,自己瞬间没有了之前的心烦意乱,只觉得耳清目明。
正常情况下,没有仙师指点,没有任何基础,普通人看这种秘籍就好像看天书一般,没有任何效果的,就算有人指点,也需要有悟性能开窍,才能三五年的时间运气演练通其窍门,运行此气决。
没悟性的,可能一辈子都学不会了。
可林煜投币之后,瞬间精通了这本秘籍。
“这……不就是技能点吗?”
林煜心中大喜,却又不敢表现出来,只能暗暗攥紧拳头,消化脑海中关于清心决的知识。
他看着这六百万卷藏书,心中顿时升起一股怒火:“赵衷你辜负我父皇所托,趁我年幼夺我林家皇位,等到我出阁之日,就是改朝换代之时!”
……
林煜抄完书,早已是明月当空了。
被早已等在门外的太监一起,返回自己住的地方。
他的宿舍被安排在内院一间类似四合院里头,负责看管他的太监住在外头四间房子,他住内屋。
想要出去,就要经过那四间房子。
住处仅仅只是摆放了一些桌椅板凳,再加一张床,其他的什么都没有。
“又回到被软禁的日子了。”
林煜对这个软禁词十分熟悉,因为他不是在软禁,就是在软禁的路上,门外院子里的人每隔三个月就换一批,绝对不会跟自己相处太久。
“也难怪会发衣带诏,谁能受的了这样的生活。”林煜心里默默叹气。
找到一块镜子,林煜从里头看到了自己的容貌。
十年的软禁,让他的眉眼里有了一丝阴鸷,但是整张脸俊美清秀,蜂准而长目。
龙章凤姿,帝王之相。
难怪赵衷那么想让我死,不过现在是积蓄力量的时候,实力才是硬通货。
“抄个书都要抄那么久,我站的腿都酸了,真是个废物。”
“嗐,别说了,倒八辈子霉了,跟这前朝遗孤落一块,只希望别沾上什么晦气。”
门外太监叽叽喳喳,丝毫不怕林煜听到。
“没想到我林煜会落到这般田地,连几个太监都要来嘲笑我。”
林煜双拳紧握,发誓一定要学会藏宝阁所有秘籍,出人头地。
身心俱疲的他,喝了一口水后,倒在床上慢慢的进入了梦中。
………
天边刚刚泛白,公鸡急忙跑出鸡舍打鸣,仿佛这白天是它们辛苦叫出来的一般。
“这比当年读高中的时候还辛苦哇,起这么早,谁让我是个质子呢。”
造孽啊。
林煜睡眼惺忪的来到藏书阁,他今天起床的时候,发现自己右手又攥着一枚金精铜钱。
还是刻着“文殊师利”。
一天一枚。
李纨来的竟然比林煜还早,让林煜不禁猜想这老东西不会没睡吧。
还是坐在昨天的地方,翻看自己昨天抄录的《清心决》满脸嫌弃:“字写的真烂,今天抄这本。”又随手丢过来一本书让他抄录。
他捡起地上被李纨随手丢过来的书,书名《大力金刚掌》。
一本武林秘籍。
林煜心中大喜。
噗通。
一枚金精铜钱投入,书上的知识如同潮水一般涌向脑海。
【大力金刚掌:精通】。
“这本书算是二流武功秘籍的天花板了。”
林煜只觉得自己的双手有使不完的力气,这套掌法是民间流传的硬气功,学成之后双手坚硬如铁,可开山劈石。
天桥底下卖艺的,胸口碎大石、徒手劈砖练的就是硬气功,寻常人至少要学个三五年才能掌握这门掌法。
如今林煜也算个手艺人了。
他突然对境界的划分十分好奇,学会二流秘籍的武夫,还需要用掌法与人正面交战,而李纨昨天一句话就让自己差点窒息了,这差的也太多了吧。
武夫这个职业是不是太废了,这根本不平衡啊。
或者说,李纨的实力境界得有多高哇!
就在林煜胡思乱想之际,门外响起一阵敲门声,两个穿着红衣白儒衫的少年站在门外。
一个满脸严肃,不苟言笑,一个满脸嬉笑,对着藏书阁东张西望,显得十分好奇。
那两人林煜认识,面无表情的是当朝太子赵炎,另一个似乎是刚刚回京的六太子赵羽。
“老师,我昨日研读经书,有一些不懂的地方,想来向你请教。”赵炎面无表情的说道。
老师?
林煜愣了一下,大脑中不停的思索着,虽然他从小被软禁,但是还是片刻就猜到了李纨的真实身份。
国子监祭酒,太上学宫的宫主,不光是太子的老师,当朝首辅、宰相基本上都是他的学生。
虽然是个清贵职位,不在朝中任职没有实权,但是学生遍布天下,算是文人中名望最高的人了。
“能请到这个人来监视我,赵衷也太看的起我了吧。”林煜缓缓叹气,逃跑看来是不太可能了,至少在没有完全的把握之前,他是不会行动的。
李纨解惑的时候,瞬间没有了之前的醉态,一脸严肃的为赵炎讲解,三两句便解开了他心中疑惑。
大皇子赵炎问完了问题,起身返回,走到林煜身边执手行礼,六皇子赵羽嗤笑一声:“大哥何必惺惺作态,等你当上皇帝怕是要第一个杀了他吧。”
林煜默不作声,起身回礼,喝了一口茶,然后抄书去了不理睬二人,二人也觉得无趣便直接离开了。
“大哥今天只是想来看看,这林煜死没死对吗?”赵羽笑问道。
“六弟,你这就不对了,先帝将他托付给我们父皇,我们过来问一声好也是应该的。”赵炎始终摆着一副面瘫脸,看不出任何表情。
赵羽依旧笑问道:“那你说,这南昭是姓赵,还是姓林?”
赵炎沉默不语,过后自己一人走向殿外,赵羽此刻反而没有了之前的嬉笑。
因为他知道自己这位心思深沉的大哥,此时是真生气了。
………
“终于抄完了,下班下班。”
林煜抄完书,将誊抄的纸张放到已经睡熟的李纨桌上,走出门外已经是很晚了。
“再等等,等我多学几本秘籍,成为天下第一,就去皇宫杀皇帝!”林煜眯着眼睛想着:“后宫佳丽三千人,不吃个几斤补药谁受得了。”
“哎呦,是哪一个没长眼睛的?”
就在他脑海神游之时,在一个转角跟一位巡夜的太监撞到了一起。
这人便是当初带着御赐毒酒的那个宦官王公公。
“哟,我还以为是谁呢,原来是你这个废物。”王公公看清楚来人后,一脸不屑:“下次走路记得长点眼睛”。
毕竟他是当朝皇帝的眼中钉肉中刺,谁都可以来踢上一脚。
不过今时不同往日了!
王公公骂完林煜后,继续巡夜,林煜悄悄捡起一枚石子,如今学会了大力金刚掌,他的手劲大的很。
嗖。
此时的天空无云缺月,伸手都看不见五指,更别说这一枚小石子了。
石子砸到正在下台阶的巡夜宦官的脚上,一个没站稳,后人扑倒前人,一群十人整整齐齐从百来级台阶上滚落下去,磕的头破血流。
“王公公,怎么这么不小心,下次走路记得长点眼睛。”林煜朝下面被摔的四脚朝天的王公公喊到。
不管身后传来的痛骂声,悄咪咪的回到了自己的住处。
又是披星戴月的回到自己的房间,抄了一天的书他浑身酸痛背疼。
“看来明天要精通一本医书了,不然一直这么坐着,得坐成腰间盘突出。”
第二天,李纨依旧将一本书丢给林煜誊抄,自己则坐在那小酌。
林煜抄书的间隙,从隔壁书架上拿起一本《青囊医书》,噗通一声,将手中的铜钱投了进去。
【青囊医书:精通】。
“居然是世间一流的医术秘籍。”
里面记载了无数种名贵草药的功效和使用方法,以及各种灵丹妙药的配方,不管受了多么严重的伤,但是只要还有一口气在,就能救的回来,有不少丹药对于修炼更有着莫大的帮助。
海量的知识涌入脑海,林煜脑瓜子犯晕,打算喝一口茶,清醒一会。
“嗯?这茶…好像加了什么东西?”
虽然剂量很少,平常人可能无法察觉,但如今的林煜脑海中有了《青囊医书》的知识,也能辨别出一些草药,识别出来难度不大。
“味苦,口感辛辣绵长,气味腥浓,颜色呈暗黄色,这是…加了紫苏胆,还有红腥石!”
林煜脸色阴沉,紫苏胆可让人阴虚肾虚,而红腥石,就是红砒霜,有剧毒。
说白了,就是让他林家绝后。
按着这个剂量来看,虽然短期内不会有任何症状,但不出三年自己便会毒发身亡,都不用等到及冠了。
南昭皇宫,一座金碧辉煌的行宫内。
男子头发凌乱,专心致志的磨着手中的利剑,身穿龙袍,神采奕奕。
手中的剑磨好了,剑芒照亮了整个行宫。
底下跪着一人,战战兢兢。
此人正是林煜发衣带诏的第一人,南蜀旧国之前的宰相贾臻。
不过他收到衣带诏之后,立刻就跑进皇宫把林煜给举报了。
十八年时间,足够物是人非了。
“说说看,为什么拦着我赐毒酒哇?你要是还念旧情,又为什么要告发他呢?”赵衷问道。
“陛下,臣对您忠心耿耿啊,但您毕竟是先帝托孤之臣,儒家最讲礼法,以后大战还需要获取他们的支持。”
贾臻语速极快,说话间头一直低下,看不清表情:“想要他死又何必这么兴师动众,只要找个地方把他圈养起来,每日喂些微量毒药,剂量少点别让人知道,三年之内身体憔悴便一命呜呼了,林家只剩下他一人,他没了您还有什么好担忧的呢。”
“这么说,你是想让他死了?”赵衷双眼直视贾臻,双眼深邃仿佛能看穿一切。
“当然,臣对陛下绝无二心。”贾臻抬起头,目光坚毅。
赵衷最爱藏剑,这行宫中摆满了无数好剑,都不需要点灯,剑芒就照亮了整个行宫,有的是上供的,有的则是他南征北战后的战利品。
赵衷此时眼如刀锋:“那这事,就让忠臣你去办吧。”
………
林煜脑海中思绪万千,手上抄书的笔却一直没有停下来。
他一边消化着脑海里的知识,一边思考目前的处境。
片刻过后,林煜站起身走向一旁的书架。
“你干什么吗?书抄完了?”
面对李纨的质疑,林煜小心翼翼:“我刚刚抄书心中有一个疑问,想要翻书找答案。”
“抄书还能有什么疑问,坐下继续抄。”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如今学生心里有疑惑,怎么能不让他解惑呢?”林煜沉声回答。
原本躺在椅子上喝的烂醉的李纨,睁开一只眼睛看着林煜,半饷之后:“自己去翻书,别打扰我,也别问任何人,更不许出这藏书阁。”
“还有,记得把茶喝完。”
果然,君子可欺之以方。
林煜眼神炙热,如今这藏书阁六百万卷藏书,他都可以随意翻阅学习了。
不过首先,要找到一本可以解他身体毒性的秘籍。
六百万卷书还真不好找,花了他一天的时间,终于发现这些书架摆放的规律:越往上的书,品阶越高。
“二流秘籍就算学会了也不过是二流高手,学会的秘籍越高级,以后的成就就会越大。”
站的越高才能看的更远。
只不过品阶越高的书,越难顿悟,有的人终其一生都炼不会秘籍中的功法。
不过林煜不一样,他是投币玩家。
林煜直接把自己的桌子搬过来,拿到了最上面一层,十分显眼的书籍,这本书不是纸,而是写在毛皮上的,样式十分古老。
噗通。
金精铜钱没入书里。
【黄帝内经:精通】。
“竟然是一本绝世神功!”
“练得此法之后人与天地相参,与日月相应,每时每刻可受天地日月真气滋补,不用特意催动,日生月落,自为一体,最重要的是可以排毒。”
林煜顿时觉得有无数真气融入自己四肢百骸,奇经八脉三百六窍穴全部渗出阵阵血污,浑身上下仿佛如蚂蚁撕咬。
咬牙忍耐不敢露出异常,依旧紧握毛笔誊抄,每每到无法忍受的时候,才停下笔咬紧牙关,一个时辰过后,等毒素全部排完后林煜才松了一口气。
整件衣服都被汗水和血污打**,幸好林煜今天穿着一件黑色长袍,从外面看不出来。
“这功法竟然自己就能运行,仿佛自身与天地日月自成一体,不愧是绝世神功。”
林煜审视体内,体内红砒霜的毒已经全部排出体外,别说体虚了,他觉得自己此刻能围着藏书阁跑五十圈都不累。
排出毒素,一身轻松。
不过他依旧安安静静的坐在桌前抄书,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般,现在还远远不到可以放松的地步。
拿起桌上的茶杯,一饮而尽。
做戏嘛,得做全套。
从此日子一天天过去,林煜体内的《黄帝内经》极速运转,每天炼化真气为他所用,他也每天日复一日的翻找着高阶秘籍。
晚上回到房间,运气将体内的毒素尽数逼到体外,黑色的血从指缝中流出,刚开始锥心的疼痛让林煜每次都嘴唇发白,到了后来倒也习惯了。
人真是一个适应力很强的生物。
这天,林煜看着手中的两本功法《大日乘佛法》和《大月轮心经》突发奇想。
两本都是一流秘籍,《大日乘佛法》是将体内阳气聚于头顶,如大日悬空增加自身阳气三火;《大月轮心经》则让人阴气凝于丹田,如明月守中能强阴守元。
日升月沉,阴阳调和,人身体内自成一番小天地。
《黄帝内经》讲究天地人自成一体,如今人体内外各有天地,修炼速度竟然快了三倍不止。
“果然这些秘籍找对方法,都是可以叠加生效的。”林煜钻研秘籍的热情骤然翻倍,抄完书之后呆在藏书阁看书都不肯走了,每天尽思考自己要怎么搞连招。
“别人跳崖九死一生才能有的奇遇,如今摆在自己身前让自己选,这么好的事情怎么能放过?”
自从没有了性命之忧,林煜的日子开始变得清闲,他反而觉得这里还挺好的,又能学秘籍,又包吃包住,还完全没有生活压力啊。
当然了,代价就是要每天喝一杯有毒的茶水,这对如今的林煜来说不要太轻松啊,现在就算让他走,他也不想走了,就赖这了。
而随着学习的秘籍越来越多,他开始有方向有系统的学习,毕竟这里有六百万卷藏书,他不可能都学完,也没那个时间给他学。
“可惜藏书阁里藏书六百万,绝世神功却也没几本。”
这几天林煜翻翻找找,没找到一本绝世神功,也不是所有外表看起来奇奇怪怪的书都是绝世神功,也有可能是鬼画符,啥用没有。
白白浪费了金精铜钱。
唯一让他感到意外的是,李纨从那之后就没再管过他了,六百万卷藏书让他随便翻,只要自己按时把誊抄完的纸张给他交差就是。
其他时间就是喝酒睡觉。
日子过的比林煜还舒服。
是个老摸鱼大师了。
………
“今天去哪个后宫调戏娘娘呢?”林煜摸着下巴颏思考着。
如今他来到藏书阁已经两个多月了,自从学会的秘籍越来越多之后,林煜腰也不酸了,腿也不疼了,走路都开始抬头挺胸了。
果然,人只要有了实力就会开始得瑟。
自从上个月学会了一流轻功神行术之后,他每天的生活突然变得丰富了许多。
每到晚上都会悄悄溜出去,看看哪个宫女和侍卫半夜偷情,饿了就去御膳房吃点宵夜,实在无聊就去后宫调戏娘娘。
这小日子过的,真不错。
“算是提前适应皇帝的生活吧。”
选定了方向之后,林煜脚步轻盈,一跃飞上屋顶,眺望远方,脚尖一点身形骤然消失在远处。
一步十丈。
“这是哪儿?”
飞了不知道多远,林煜看着附近杂草丛生,看起来像是几十年都没住过人的样子:“皇宫之中,也有这样的地方吗?”
皇宫占地万亩,看来土地利用率也不是很高,竟然还有荒芜的宫殿。
他抬头看向匾额,未央宫。
“这里好像是一处冷宫。”
冷宫就是安置失宠妃子的地方,是后宫所有人的噩梦,被打入冷宫基本上这辈子都出不去了。
林煜推开门走进去,残破的墙壁,到处结着蜘蛛网的家具,谁能想到繁华的皇宫之中,藏着这般残破腐朽的地方。
一进门,温度骤然降低,林煜冷的打了个哆嗦。
“这冷宫,还挺冷的。”
转了一圈,没发现什么好玩的,正准备回去。
咯咯咯。
“皇上,您是来接我回去的吗?”
林煜一回头,一具粉色骷髅站在他的身后,翘首以盼。
之所以说是粉色,是因为它尽管已经是一具白骨了,但是脸上还涂着厚厚的胭脂,深宫后院之中看起来十分诡异。
“皇上,我就知道您还是在意我的。”粉色骷髅伸出早已化为枯骨的手,就算已经死了,还是希望能得到皇上的青睐。
这深宫之中,还有不知道多少妃子像这粉色骷髅一般,日盼夜盼,直到死都盼不来那人一面。
林煜心中替这些后宫粉黛惋惜,起身准备离开。
“皇上您又要离开了吗?不,您不能走!”粉色骷髅的声音瞬间变得尖锐刺耳,仿佛发狂一般,瞬间抓向林煜,无尽的怨气冲天。
“跟我永远在一起吧。”声音仿佛来自九泉之下,要把林煜拉向深渊。
大力金刚掌!
林煜一掌对上粉色骷髅,金色的掌印跟黑色的煞气重重的撞在了一起,四散的罡风将地板和家具瞬间扯碎吹飞。
如今林煜有三重心法的加持下,才堪堪接住了粉色骷髅的一掌。
神行术。
林煜哪来的立刻就遁回了哪去,看着手中发红的枯骨印记,顿时无语:“这得是死了多久有多大的怨气啊,难怪这附近的人都不往那地方跑。”
可是林煜转头一想,皇宫之中有如此鬼怪,李纨难道不知道,不会来处理?
是处理不了?还是另有原因?
林煜不得而知,这也不是他应该操心的事情。
随后他在藏书阁内找到了巡夜太监的夜游记录,里面详细记载了每次夜游的详细经历。
发现这皇宫之中好像也不太平,光是灵异怪诞事件就有七八次了。
比如阴兵借道,有巡夜太监讲走在一个宽敞的走廊里,附近空无一人,突然出现整齐划一的脚步声,随后又突然消失,就好像是一队阴兵穿墙而过。
又比如有人看到宫墙上,会突然出现一幢大宅门,门上铁狮叼铜环,随后宅门大开,府内散发着猩红色的光芒,却没见任何人出来,一段时间后铁门消失不见。
还有一些纸扎人,野神像等等,林煜是又害怕又想去看看,又菜又爱玩。
皇宫分为四个区域,行宫,后宫,行政和内院。
行政和行宫这两个地方不能去,一个是皇室早朝的地方,一个是皇室住的地方,都有不少大内高手坐镇。
后宫则是所有妃子太后呆的地方,听说宦官之中也有很多高手,但是他们好像都是按照区和片来管的,应该是有派系之分;内院则是闲杂下人呆的地方,鱼龙混杂特别好混进去,林煜都进进出出好几次了。
随后的几天,林煜逛遍了整个后宫和内院,结果一个诡异事件都没碰着,想着这是个概率事件后,才作罢。
………
藏书阁内。
林煜翻找着各种藏书,终于让他又找到一本绝世神功。
如今他也算是有找秘籍的经验了,凡是看起来破旧,或者用其他材质写的秘籍,一般都是上乘秘籍,世间孤本。
噗通。
金精铜钱投入书中。
【天人六剑:精通】。
“此剑法为千年以前的剑神所创,一共六剑,承露洗雨持花摘星云起万象,无招胜有招,杀尽妖邪,败尽天下仙人,整个仙灵大陆无人能接下六剑,剑神一生难逢敌手郁郁而终。”
如今他的脑海中收集了十几本剑谱,十本拳法,他看着这些秘籍,突然发现这些秘籍似乎都有相同之处,细细拆分武功招式不过就那几样。
拳法不出方寸之外,剑法不过纵横之间。
一出藏书阁大门,已经夜半三更了,外面等候的太监都已经回去了。
这几个月来林煜都乖巧的很,已经没有人过问他的事情了,甚至在藏书阁一呆就是一晚的,谁知道他今天回不回去。
这年头,谁不想偷偷摸鱼呢。
林煜今天刚学完一套剑法,想找个地方舞剑。
毕竟是个质子,找不到剑,万事随缘的他,就在一处院子里折了一截桃枝代剑。
桃枝在他手上挥舞,十招之后带起一地落花和绿叶,院外是辰星点点,院内是漫天飞花,林煜此刻身穿宽袖白袍,站在那里如同仙人舞剑。
四十招之后,林煜出手越来越快,脑子也快转不过来了,也就越来越不拘泥于招式,想怎么出剑就怎么出剑,漫天花海之中他的身姿宛如游龙。
“难怪世人皆说无招胜有招,无所施而不可,无所不出,无所不入,让人无法琢磨,无法破解。”
待到一百招之后,林煜将内功引入桃枝之上,一剑递出竟然隐隐有风雷之声。
随后这漫天的花海游龙引入内功之后,林煜却收不住手,一剑刺向天空,桃枝脱手而出,带着桃花夹杂着风雷直冲云霄,随后在天上炸响,整个皇宫顿时被精纯的剑意覆盖,桃花瓣四散飘落。
“卧槽,完了。”
林煜一个神行术直接逃到自己房间,大被蒙过头睡觉,外面发生的一切事情都跟他没关系。
“看来明天还要去学一门神息内敛之术了,不然藏不住了。”
………
林煜正坐在藏书阁内抄书,此刻的他静如处子,谁能想到他就是昨晚一剑舞飞龙的剑客。
身后一只手啪的抓住了林煜的手腕。
是李执,在给他号脉。
毒下了俩月了,总要看看成果。
俗话说得好,相由心生,是说一个人的内心能通过面相显现出来,比如说那肺痨鬼,身体内虚则导致面色苍白,满眼血丝,嘴唇因咳嗽日喘导致发紫。
但是这天下,有一门相术,能反过来心由相生,修改人的脸部相貌,能转换人的身体气运,达到逆天改命。
“脉来急速,节律不齐,脾气已绝,命不久矣。”李执号完脉之后,心里默默下了个结论。
“下辈子别出生在帝王家吧。”
李执确定完林煜每晚都有按时喝毒药,命不久矣之后也就没再关注了,继续喝酒摸鱼,反正一个亡国质子也掀不起什么风浪。
喝了几口,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林煜随手抹掉自己刚刚画的肺痨面相,体内的绝命脉也随之消失。
经过刚刚的实验,这相术确实可以修改人的身体气运,甚至将面相变成病死面相,人的身体也会出现对应的症状。
可惜这本敛容术只记载了将死之人的面相,大富大贵的面相一个都没有画,谁没事去求死啊。
这气运,不要也罢。
果然,这年头活着比死难多了。
………
夜,皇宫里漆黑一片。
整个后宫的走廊里,只能远远看见一些拿着灯笼的行人。
一个太监忙完了手里的事,拖着疲惫的身子走回住的地方。
突然,眼角向地上一撇。
是一粒银子。
立刻一个狗扑屎扑了上去,左看右看没有人,拿起来放入自己的袖子里。
“出门捡到一粒银子,今儿个运气不错啊。”
他还没高兴一会,就看到一锭银元宝放在走廊的道上,十分碍眼。
又是一个饿狼扑屎,将那锭银子瞬间握在手中,人生艰难,慌慌张张,不过碎银几两。
腰还没直起来,就看到五米之外的地上又有一锭银子,而那锭银子之后五米还有银子。
“嘿,今儿个我要发财了。”
此刻太监的眼里只有前面的银子,一路蹦蹦跳跳,四肢着地趴在地上如同猪狗。
一路上不知道捡了多少银子,袖子里鼓鼓囊囊,双手已经抬不起来,依旧将银子放在袖子里,藏起来怕被人看见。
这是他的银子。
不知道走了多久,不知道走到了何处,银子仿佛有魔力一般,能让人忘记疲惫。
夜里走廊一片黑暗,只有他一人一跳一跳的向前走着,手上的灯不知道被他遗忘到了何处,没有灯光照亮,他如同石沉大海一般被黑暗吞噬。
可他的眼里只有前方的银子。
不知不觉他身后的天空,跟了一大群乌鸦,它们看着他,如同他看见元宝一般,眼神炙热。
最后,一锭巨大的金元宝出现在他的眼前。
金元宝,我的金元宝。
太监眼神炙热,猛地冲上去,想要拿到它,可是还没走到跟前便双眼一黑,直直的坠落了下去。
金元宝的前面,是一座废弃的枯井。
轰隆。
枯井有十米之高,巨大的撞击,让他的身体瞬间出现几处骨折,努力的想要抬起双手,可是满袖子的银子压的他手臂根本动不了。
“救…命…有人吗”
他想要呼救,可是井口上已经站满了乌鸦,猩红的眼睛看着井下的太监,就好像看一堆还在挪动的烂肉。
哇!
几只乌鸦怪叫一声,声音粗劣而嘶哑,冲到井底开始撕咬太监的脸,坚硬的嘴巴将人脸嘬的血肉模糊。
井底的惨叫声,被乌鸦的怪叫声覆盖,井边上一只手掌大小的金角小鬼,看着井底的景象,手舞足蹈,捧腹大笑,最后笑的腿软,在井边打滚。
小鬼头上长了一个金色犄角,穿着一个红色肚兜,胖嘟嘟的手上套了一个金色圆环。
井底下呼救之声渐渐变小,最后寂静无声,只剩下乌鸦啄食之声。
似乎是觉得没有过瘾,隐约见看见一位身材修长,面如满月,眸如群星的男子,自黑影中走了过来,顿时一喜,立刻回到走廊上。
话说林煜抄完秘籍,缓缓走在路上,还在琢磨着面相。
“人中浅窄人必孤,鼻梁低陷事难成,印堂发黑必有灾殃。”
林煜摸向自己的印堂,发现好像确实挺黑的。
这边正想着,却看到一锭银元宝正不偏不倚的放在了走廊的正中间,离他三步远。
印堂发黑的人,会捡元宝吗?
林煜走路的身子顿了一下,当做没看到一脚跨过,走了。
没走几步,又是一锭比之前还大的银元宝,放在走廊中间,似乎是怕他看不见,特地挑一个光线好的地方。
林煜又是直接无视,扭头就走,而且越走越快,看都不看地上满地的元宝。
气的金角小鬼张大嘴巴,咦哇咦哇的叫个不停,双手搭在一起念起了咒语,头上金色的犄角发出一道流光,似乎是用尽全力召唤了什么东西。
金角小鬼再回头看那走廊上,却发现没有了林煜的身影。
咦哇咦哇?
金角小鬼眼睛睁的大大的,四处眺望,还是没发现林煜去哪了,伸出肉嘟嘟的小手挠挠自己的头。
“你在找我吗?”
金角小鬼立刻抬起头,发现林煜此刻正站在它背后,笑容阴森的看着它,手上还拿着它刚刚变出来巴掌大的金砖。
这块金砖刚刚从天上掉下来,差点砸到他的头。
林煜见是这个小鬼戏弄自己,顿时拿起手中金砖就拍了过去,耳边只听见咦哇一声,金砖下面的地板瞬间被林煜拍裂。
死了没?
拿开金砖,却发现金角小鬼半个身子遁入土地,没有伤到分毫,还对着林煜吐出舌头做起了鬼脸。
略略略。
嘿,我这暴脾气。
走廊里拍地板的声音此起彼伏,林煜拿着金砖就跟打地鼠一样,拍来拍去自己累的气喘吁吁,金角小鬼却玩的不亦乐乎。
道门五行术,土遁。
“这小鬼怕是有人专门养的。”
林煜在走廊上打地鼠打了一宿,天亮出了第一缕阳光。
金角小鬼玩了一宿,心满意足的朝林煜打了个招呼,钻地走人了。
阎王不怕,小鬼缠人。
林煜这才发现自己应该要准备几手对付妖魔鬼怪的手段,寻常武夫根本无法对付这些邪祟。
人有肉体,而妖魔鬼怪都是灵体,寻常武功根本伤不了灵体分毫,有的甚至都看不见灵体。
金角小鬼一溜烟跑到了一处硕大的行宫,直接穿墙而过,到了一个房间。
行宫,是南昭皇室住的地方。
一个男人看着地上的金角小鬼神情冷漠:“你又偷跑出去玩了,要是被人逮到怎么办,其他几位皇兄的手段可不少。”
说话的男人,正是三皇子赵雉。
说话间,金角已经爬到了赵雉的身上,赵雉此刻正在打坐没穿上衣,背上画着五鬼搬运图,线条活灵活现,栩栩如生只不过此刻只有四只鬼。
金角一跃,竟然跑到了他背后纹的图案上,此时才是真正的五鬼搬运图。
赵雉叹了一口气,要不是有契约,自己还真是管不了这些家伙,一旦自己强行命令,它们答应还好,如果五鬼抗法不从,最后被反噬的可是他自己。
走下床,来到一处供桌前。
桌上供奉着五鬼神像,相传这些小鬼生前都是恶人,死后无法投胎,只能与人缔结契约,鬼为人运财而生阴德,人为鬼超度而得横财。
每日插上三炷香当作供奉。
“你们吃完了该我了,杏花酒,黄焖鱼翅,佛跳墙,烤鸡……”
念完一堆菜品之后双指掐诀。
“五鬼搬运,急急如律令。”
随后一指餐桌,所有的菜瞬间凭空出现,与此同时,御膳房内御厨辛苦做好的早膳顿时蹭蹭蹭的就消失了。
哎呦喂,见鬼了。
这可急煞了御厨们,只能继续努力切菜生火,重新做一份了。
………
话说林煜这边,丢掉了手中的金砖,横财不收,万事万物有来有回,鬼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要还的。
等到藏书阁的时候,天边刚好晨光熹微,万物明朗。
不知不觉他抄书也有大半年的时间了,字竟然也好看了许多,今天抄写的并不是武林秘籍,而是儒家的书籍。
他一笔一划的仿照圣人书籍,似印刷雕刻,一模一样,之前誊抄只讲求速度的林煜,此刻更讲求神似。
时间流逝,斗转星移。
“优秀,收工。”
林煜写完最后一个字,将毛笔放在桌上,吹干纸上的墨水,墨香四散,放置在桌上竟有金石之声,一道文运自纸上飞出,钻入墙角最上一层的书架上,一本书金光大绽。
“动静这么大?”
林煜将书拿在手里之后,立刻将投入了一枚金精铜钱,从书中竟然飞出一道金身法相钻入他的脑海里。
“仙人传承?”
这是林煜第一次在书里看到仙人法相金身,这道法相不光含有至理,更有仙人传承。
法相金身是一名身高两米的老者,绑着儒家头巾,头发胡须皆花白,但是双眼炯炯有神,浑身肌肉隆起,身上布满了无数伤疤,仿佛一拳能打死一头野牛。
“授课。”
老者法相大吼一声,声音振聋发聩,林煜只觉得自己的耳朵都快要聋了。
“君子不器,意思是真正的战士是不屑于用武器杀死对方的。”
林煜:?
“君子不重则不威。意思是君子一定要下重手,不然就树立不了威信!”
林煜:??
“子不语怪、力、乱、神。意思是君子不想说话,施展起怪力将人打的神志不清。”
林煜:???
林煜立刻翻到书页,看到书名后感觉一阵恍惚。
《抡语》。
“上我的课竟然不专心听讲。”话音刚刚传到林煜的耳边,一枚砂锅大的拳头轰然而至,法相金身的一拳,如同被一柄巨大的铁锤砸中脑门,直接将他打的鼻血狂喷。
“君子以德服人,你服不服?”老者法相拿着砂锅大的拳头,在他面前晃悠。
“服了服了,这谁敢不服。”
老者哈哈大笑:“汝也是个有德行的人呐。”
随后的三个时辰,老者一直在传授授业,期间还会亲切的展开师生互动环节,点名林煜回答问题,要求林煜全方面的回答老者的问题,并对他的问题举一反三。
如果不能,老者便会以德服人,沙包大的拳头便如流星骤雨般砸向他的身上。
这让他想起了以前读高中的时候,被老师支配的恐惧。
这拳头一遍又一遍的落在林煜的身上,他却没有被打的晕头转向,反而越打越精神。
他的肉体在一次又一次的重击之下,越来越强韧,尽管浑身肌肉被打的血流不止,体魄却肉眼可见的强大了起来。
“我辈儒生学六艺,自当文能提笔安天下,武能马上定乾坤,吾见当世腐儒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手无缚鸡之力,便痛心疾首,如此文弱怎能堪大事。”
“吾辈行于世间,自当水行不避蛟龙,陆行不避虎狼,力发千钧,可举国门之关,方为世间真君子。”
“吾既然授课与你有师徒之恩,便授予你贤者之名,于吾徒七十二贤人并列。”
老者话音刚落,一黄一白两道磅礴气运直冲林煜的肺腑。
“吾此刻虽然只有一个残破金身,但是也窥得这世间妖魔鬼怪横行,礼乐崩坏,更有天外之物落子布局,汝既然在其位便应思其职,力捥大厦将倾。”
满脸忧伤心怀天下的老者法相缓缓消散,林煜却皱起了眉头。
“天外之物?落子?”
脑海中的时间流逝,在现实之中不过是一瞬之间。
气运将浑身散发的气息尽数内敛,黄白两色气运钻入他的肝胆之中。
文肝武胆具现。
黄白气运竟然是武运和浩然正气。
“听说古代的君子都学六艺,六艺其中三项都跟武力有关,难怪会有两种气运了。”
毕竟,武德也是德嘛。
林煜摸着自己身体,他此刻的身体仿佛肌肉改造了一般,一拳递出虎虎生风,腹肌胸肌什么肌都变大了,那些后宫的嫔妃看见他还不得直流口水。
起身,交誊抄。
林煜看了李纨一眼,依旧喝的烂醉如泥:“这老头,越来越躺平了。”
不知过了多久,李纨醒酒后,随手翻开林煜递上来的誊抄,里面的字体如同游龙舞凤,文字横平竖直间有一闪而逝的金光骤现。
“这小子十八年都没开过窍,这才半年就有文运加持?”
这是百年难得一见的读书种子啊,要是在往日他肯定要收为嫡传弟子,可这人偏偏又是前朝遗孤。
痛心疾首。
李纨喝了一口酒,继续躺平了。
………
夜,月黑风高。
林煜昂首挺胸的走在黑暗的宫阙回廊之中,一边走一边瞧,在找昨天的金角小鬼。
他此时刚刚凝成文肝武胆,仿佛浑身有使不完的劲,双手握拳看谁都不爽,嫉恶如仇看谁都像是坏人。
你要是个锤子,看谁都是个钉子。
文肝武胆,浩然正气附体,能克制一切鬼魅魍魉,一个小鬼自然不在话下。
不过林煜转了一圈,都没碰到。
皇宫占地万亩,宫阙走廊七拐八拐,还有很多区域林煜自己都没去过,确实很难碰上。
回廊夜深人静,连鸟叫的声音都没有,而且回廊极长各处还都是一样的,第一次走很容易迷路
“这片区域我好像是第一次来。”
林煜抬头看清牌匾。
西苑,太液池。
内院住的基本都是下人,这里是给宫里贵人洗衣服的地方。
呜呜呜。
林煜抬脚正准备走,转角处一阵轻微的抽泣声传到林煜耳边,顺着声音,一个披头散发的宫女蹲在墙角,轻声抽泣。
墙上昏暗的灯光,将他的影子照的极长,奇怪的是,那个女子的脚下却什么都没有。
三更半夜,一个女人不睡觉,跑到一个漆黑的角落蹲地上哭,这正常吗?
这就不正常,林煜当做没看见,但是回去的路在那边,没办法只能硬着头皮走过去。
走近时发现女子依旧蹲在地上,什么动静也没有,便立刻开溜了
“幸好没有追上来。”
林煜长吁一口气,刚走几步却发现原本在身后的女子,此刻不知道什么时候,到了他的前面,蹲在墙角,长发掩面哭泣。
再也按耐不住,林煜撒开脚丫子,可是每跑一段距离,女子如同附骨之蛆一般,出现在路边墙角,根本甩不掉。
“你看到我尸体了吗?”
声音飘飘仿佛来自地下,从九幽传来。
林煜顿时头皮发麻,从兜里掏出马甲贴在腿上,两条腿似风火轮一般极速飞奔,可那声音却如同附骨之蛆,一直在身后问个不停。
“你看到我尸体了吗?”
“你看到我尸体了吗?”
此时乌云遮月,林煜完全是靠着肌肉记忆在飞奔,走了一会他抬头一看,金色的牌匾上写着三个大字。
太液池。
他根本就没离开过这,一直鬼打墙。
就在愣神这阵,一团冰冷又柔软的东西贴到了他的后背,两只苍白的手握住了他的肩膀,无形的寒意压了过来。
“它这是…想附我的身?”
大力金刚掌。
一巴掌扇了过去,竟然将压在背上的灵异扇了下来,甚至将它身影扇的轻薄了许多,仿佛随时都要消散。
“对哦,我有浩然正气,这种邪祟根本不在话下。”
一想到这林煜的胆子大了不只一点点,一身浩然正气冲天而起。
“汝等死物在我面前竟然敢直立行走,将天地礼法视为无物,是对我等贤人最大的侮辱。”
君子有教无类,我教你做人的时候不管你是谁。
一道夹杂着浩然正气的掌风,瞬间将宫女的身形打散,消散于天地之间,嘴巴还一直呢喃尸体二字。
人死了还是早点投胎吧,别想其他的了。
林煜叹气一声,都是苦命之人,说完便走向太液池。
………
子时已过,鬼门大开。
死人比活人都多。
林煜走在内院西苑的走廊上,晚上的冷风将墙上灯笼里的火烛吹的灯光闪烁,林煜的身影忽明忽暗。
有的走廊上的火烛被风吹熄,那一片区域陷入了无尽的黑暗之中。
嘎咯。
前几秒还活蹦乱跳的乌鸦,突然直线般的坠落到林煜身前的地面,死了。
那只乌鸦边上已经死了十几只乌鸦了。
这里的人将乌鸦当成神鸟,他还在行政的大厅墙上,看到人涂画的三足金乌,宫内的屋檐上也尽是乌鸦的图腾,宫内还有规定不能私自捕杀乌鸦。
所以,这些乌鸦不可能是人为杀死的。
这么多乌鸦都死在同一个地方,乌鸦喜欢吃腐尸。
很快,他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想,走过去一看,树后果然有一口枯井。
林煜朝井口一看,枯井上窄下宽,冒出了森森寒气,井底下躺着一具女尸。
“整个井看起来并不高,有危险的话我一跳就可以上来。”
运起浩然正气附体,抵御寒气,一跃跳入井中,走近一看。
看样子已经死亡了几天了,因为井底气温很低,并没有很快的腐烂。
从衣服里掏出一个荷包,绣着彩菏二字。
“果然从我出藏书阁之后,就没有遇到一个活人。”林煜无奈摇头。
看来皇宫深处,有很多自己不知道的存在,或者说有很多自己不知道的禁忌。
随后林煜仔细的查看彩菏的死因:“果然是毒死的,乌鸦发现井底的尸体,吃了她的肉也被毒死了。”
“所以,你今晚来找我是想我帮你申冤吗?”林煜心想着。
根据《青囊医书》的知识,林煜很快分辨出了致死毒药的种类。
在皇宫里毒药的管控是很严格的,宫里人想要拿到毒药只有通过一个途径:御药坊。
………
长夜漫漫,无心睡眠。
“好想去茅厕啊,可是外面好黑好害怕呀。”
人生最不爽的事情,睡着被尿憋醒了,可今天好巧不巧,走廊外的灯笼被风吹熄了,整个走廊陷入一片黑暗。
菊粟五岁被买进了宫里,如今快三十了,也算是将自己的青春年华都奉献给了深宫内院。
她看着外面漆黑一片,又想起了自己刚刚进宫时,一个老嬷嬷对她的劝告:子夜不出门,大被蒙头睡,不管看到什么,听到什么不要理睬就对了。
“憋不住了。”尽管此刻想起了老嬷嬷的忠告,但是生理上的不适让她很难受。
“我只是出去上个茅房,很快就回来应该没事吧。”
这样想着菊粟推开了门,发现外面漆黑一片,好在眼睛已经适应了黑暗,此刻能看见走廊上什么都没有,便蹑手蹑脚的走出去。
“就快到了,过了那个转角就到茅房了。”
门外的寒风让她寒毛耸立,打了一个寒颤之后更是加深了她的尿意,只能加快速度,低着头向前冲。
路过转角,顿时她的心咯噔一下,沉到了谷底。
她低着头,看到了一双悬空的脚,出现在转角的走廊上。
那双脚很白,没有半点血色。
“怎么办?”菊粟不敢抬头,紧张的大脑快要死机了:“还是回去吧,可是它已经看到我了。”
就在她思考的瞬间,那原本在五米开外的双脚,突然间就到了她的面前。
“啊啊啊。”
菊粟被吓的发出了尖叫,一屁股摔倒了地上,此刻她也看清楚了那双脚的主人。
一张七窍流血的脸,是彩菏的脸。
“彩菏,别杀我,求求你,我也是被人威胁的。”菊粟双腿不停的打颤,裙子已经打**一片。
“谁让你干的?”
“是,是玉福宫的钱贵人让我干的。”
“为什么要害我?”
菊粟此刻早已被吓的六神无主,直接一五一十的全招了。
咚~咚~咚!
一阵悠长的敲门声划破了这寂静的长夜。
宏启南翻了翻身子,被敲门声给惊醒了过来,他躺在床上心中有些不耐烦的想到:
“是谁啊?大晚上的不睡觉,闲得没事干啊!”
他将台灯打开,然后揉了揉朦胧的双眼,从席梦思软床上爬起。
想要前去看看到底是谁大半夜的不睡觉,闲着没事来找事儿。
…
宏启南将客厅的灯光打开,撒着人字拖孩不紧不慢的来到了门口。
咚咚咚咚咚咚!
敲门声仿佛感应到了有人的到来,顿时开始变得急促了起来,那有些老旧的铁门都随之颤抖了起来,摇摇欲坠,仿佛随时要倒塌似的。
咔嚓~ 嘎吱~
“来了!来了!急着投胎啊?这么大力,把老子门敲坏了,你赔啊?”
宏启南转动保险,解开门锁,然后粗暴得推开了老旧的铁门,他这个人有很大的起床气,对于打扰自己睡觉的人从来不会抱以好脸色。
但当他定睛望去,却发现门外竟然空无一人,有的,只是吹拂着阵阵凉风,黑暗而空荡的楼道。
“艹你妈的!哪个勾日滴王八蛋,龟孙玩愣耍你爷爷?”
宏启南朝地上吐了口口水,不禁厉声怒骂,也不知道是什么人这般缺德,大半夜的不睡觉,跑来骚扰人,简直就是毫无教养!
他摸了摸自己的胳膊,此时明明是炎热的夏季,却奇怪的令人感到了阵阵寒意。
他摇了摇头,将铁门关上,准备继续回卧室睡觉。
伴随着砰的一声关门巨响,黑暗中的楼道重新归于了寂静。
宏启南用力一甩,将脚上的人字拖用力甩飞,然后一屁股就坐在了柔软舒适的大床之上。
正在他准备躺下睡觉之时,门外却突然又传来了敲门声,相比之前的还要更加急促。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
“我艹泥奶奶的祖宗十八代,有完没完?”
宏启南心中十分不爽,任修养再好的人在大半夜被人如此恶搞,都不会有美妙的心情,更何况自己?
他气冲冲的打开卧室房门,来到了客厅之中,看着那不停颤动的铁门,他的心情越发糟糕了起来,根本忍不住心中的怒意,直接大步流星的向门口走去。
“你敲你娘啊!找你娘去,来找老子干嘛?老子是你爹~”
宏启南的叫骂声伴随着开门动作戛然而止,门外,竟然又没有人!
他有些纳闷,前脚敲门声还如此响亮,后脚这么快的速度人就不见了?
借着客厅的灯光,看了看前方黑咕隆咚的楼道,他抖了个机灵,打消了下楼查看的想法。
至于为什么没有前往楼上的想法,则是因为他现在所处的地方是五楼,整栋公寓的最顶层。
“呸~别让爷抓住你!”
他朝地上吐了口口水,嘴里嘀咕了几句后把铁门重重的关上。
咚咚咚咚咚咚!
宏启南前脚刚将屁股挨在床上,后脚沉闷的敲门声又响了起来。
“你特么~”
宏启南的怒气值瞬间爆满,正当他要暴走的时候,却惊恐得发现,那敲门声传来的地方不是别处,赫然就在自己的卧室门口!
他咽了咽口水,额头上的冷汗顿时就滚滚而下,汗毛炸立,鸡皮疙瘩起了一身。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客厅的大门他是上了保险,已经锁得死死的了。
但现在这种情况又是怎么回事?门外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有可能是技术超群的小偷?”
虽然这种可能性近乎于无,但他还是尽可能的努力安慰自己。
还别说,许是自我催眠这一套起了作用,宏启南的心情勉强的平复了下来,他鼓起勇气抄起了身旁的板凳,然后蹑手蹑脚的向卧室门口走去。
随着他的脚步逼近,门外的敲门声渐渐变小了起来,慢慢的归于寂静。
他的双手死死捏住手中的木制小凳,然后将耳朵贴在了房门上,开始倾听门外的动静。
…
几分钟过去了
外面一片寂静,宏启南拍了拍胸膛,为自己打了打气,随后便俯身向门下缝隙处探过头去,想要借此观察外面的情况。
门缝处,映入眼帘的是一片黑暗。
莫非这一切都是他的幻觉,宏漆功有些不解。
啊~!
一声尖叫响彻房间,他赶忙从门缝处连连向后方爬去,直到靠在了墙壁之上,退无可退。
呼~呼呼!
宏启南惊魂未定,忍不住的大口的喘着粗气,刚刚他聚精会神的仔细观察时,突然发现那黑暗中竟然有一只眼睛正在死死的盯着自己。
那只眼睛充满血丝,一片猩红,透露着一股子怨毒之色,令人不寒而栗。
宏启南的身体不禁颤抖了起来,那眼睛给人的感觉根本不可能是属于人的,而是属于其他的什么东西。
这一刻他再也不能欺骗自己的内心,心中的恐惧顿时宛如潮水一般汹涌而出,明亮的灯光再也不能给他带来安全之感。
啪!
突然,那卧室门把手开始自行转动起来,门~ 开了!
啊!
宏启南大叫一声,从床上惊醒了过来,他抹了抹额头上的冷汗,然后伸出手掌,挡在了眼睛前。
此时已经是日上三竿,正午窗外那刺目的阳光仿佛在提醒着他,现在,应该起床了。
宏启南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十八年了,前世的他一事无成,父母离异,家境贫困,高中都没上完就辍学外出打工谋生了。
步入社会后更是每天都在996的炼狱中饱受折磨。
直到有一天,他突然感到腹中疼痛不止,最后因为阑尾炎被活活疼死在了那冰冷,阴暗,无人问津的小小出租屋内,结束了他悲催的前半生。
不过老天爷好像并没有将他完全遗忘,对他大发慈悲得网开了一面,在他死后,只觉得眼前一黑,便来到了这个世界。
只是天公还是一如既往的绝情。这一世的父母虽然恩爱,对他也很好,甚至让他一度觉得自己会永远这样幸福的生活下去。
但意外还是降临在了他的头上,在他十岁的那年,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带走了两个本来幸福圆满的家庭。
宏启南的父母在这场车祸中不幸双双去世,而酒驾的肇事者则在事后赔付了一栋老式公寓楼给他。
宏启南也曾经恨过那位肇事者,但当他了解到了全部的实情之后,只能沉默许久,然后长叹一声,造化弄人。
原来那位酒驾的肇事者是一家上市公司的老板,因为生意上的失利,公司到了破产的边缘,即将背负巨额的债务,这才喝了闷酒,造成了这次车祸。
而这栋旧楼已经是他为数不多的遗产了,最后的他还是在巨额债务的压迫下,不堪重负得跳楼自杀。只留下了一个失去了父亲,一个失去了丈夫的孤儿寡母。
一场车祸,以两个家庭的支离破碎而收尾,何其的可悲可叹!
宏启南拍了拍脸颊,让自己提提精神,最近也不知道是怎么了,他一连做了好几天的噩梦,而且梦里的场景都差不多。
只不过有一点不同的是,敲门声在最初只是徘徊于大门之外,而且也只是浅尝辄止,敲了几下就停了。
但是随着一天天的过去,那敲门的力度开始变得越来越大,离他也越来越近,直到昨天晚上甚至直接到了卧室门口。那下一步会是什么?
宏启南细思极恐,心底不禁泛起了一丝寒意。
他又摇了摇头,将杂念抛出脑海,所谓子不语怪力乱神,不过一个怪梦罢了。
他来到这个世界都已经十八年了,也没见着过什么超出人常识理解的事物,如果不是他现在所身处的国家名叫神夏帝国,他还恍惚得以为自己还在前世呢!
再说了区区牛鬼蛇神,岂能扰乱他收租的脚步!
没错,他现在也算个小房东了,坐拥一整栋楼!注意,是一栋!虽然这栋楼只有五层,不算大,甚至还有些老旧,但是养活他自己一个人简直就是绰绰有余!
再加上去世父母留下来的一些遗产,这一世他终于摆脱了996的“健康”生活了!不用去为那么一些工资出卖自己的身体和尊严了!
想到这里,宏启南一扫心底的阴郁之气,摇头晃脑的开始下床,穿鞋。
他推开房门,撒着陪伴自己多年的人字拖孩,迈开轻快的脚步向着卫生间走去。
“啷个哩个啷个啷,咱们老百姓啊,今个真高兴啊~”
宏启南一边哼着小曲儿,一边用力的拿着那布满几个破洞的毛巾擦拭自己的脸庞。
他抬头来,摸了摸自己的下巴,看着镜子里那有着高挺鼻梁,丹凤眼,长相十分俊秀的年轻男子,不禁感叹了一声:
“宏启南啊,宏启南,你特娘的长得可真帅!”
不得不说,他这一世的皮囊外表长的还真不赖,比上一世可强多了。
可惜美中不足的是,那一双修长的眼睛周围却萦绕着一圈厚重的黑眼圈,有些破坏了他原本的精神面貌。
“好了,是时候出门了!”
宏启南将毛巾挂在架子上,然后抖了抖手,将水珠甩去,转身便向外门走去。
砰!
宏启南一把将那有些年头的铁门重重关上,把玩了一下手中沉甸甸的钥匙串,他迈开脚步,向楼道处走去。
宏启南所拥有的这栋楼房是典型的老式公寓楼,楼有五层,每层约有三四间房,他所住的便是第五层。
公寓内的住户有八家,其余部分房间则是空无一人,无人居住的。
像整个五楼共三间房,就只有他一个人住,另外的两间都是空房。
啪嗒 啪嗒
宏启南的脚步声在楼道中回荡着,他看了看自己的装束,脚下是人字拖,身上穿着一件短袖背心外加一条大裤衩,活脱脱一个靓仔包租公嘛!他满意的点了点头。
咚咚咚!
“是我,房东,月底了,该交租了!”
宏启南一边粗暴的伸手敲了敲那有些掉漆的红色木门,一边扯开嗓子大声喊道。
嘎吱
“哎呦,这不是房东小哥哥嘛~”
几分钟后
只见一个长着瓜子脸,浓妆艳抹,面带笑容的年轻女子打开房门,热情的迎了上来,直接伸手挽住了宏启南的胳膊。
“少来,你这一套对我没用!”
“本月的房租八百三十一块,外加水电费用,一共一千零一十二块,再加上上个月未结算完的~”
宏启南面无表情,根本不为胳膊处的两团柔软所惑,直接如同无情的机器一般噼里啪啦的说了一大堆。
“唉,停停停,这里是一千零二十,赶紧拿了就走吧!别来烦我了!”
“小小年纪就这么斤斤计较,老娘看你以后还不得成为宏扒皮?”
年轻女人赶忙打断了宏启南的话语,从胸前两道“深不可测”的沟壑中“费力”得取出了一沓红色钞票,将之一把拍在了宏启南的手上,然后骂骂咧咧就转身回去,重重的关上了房门。
“哼!还治不了你!”
宏启南冷笑一声,经过他这么多年的收租,自己早已经从原来的菜鸟,升级成了如今的超级老手。
区区美色也妄图动摇自己的心智?和毛爷爷一比她啥也不是!
这女人名叫秦金蓉,是个靠打擦边球挣钱的主播,别问他是怎么知道的,嘿嘿~懂得都懂。
靠着那一对硕大的山峰,她倒是吸引到了一些粉丝,不过因为花钱大手大脚,常常以手头紧为理由拖欠或者少给房租。
所以后来宏启南也懒得对她有好脸色看,反正她每个月的房租水电有多少未结还不是他说了算?
出了公寓,宏启南缓步走在小区内,他亲了亲手上的钞票,心中高兴不已,加上这秦金蓉的房租,他这个月又纯赚了七千来块,简直是爽歪歪啊。
他前世累死累活每个月也就这么多工资,还因此把小命给丢了,实在是听者落泪闻者伤心啊。
部~部~
突然宏启南的大腿前方传来一阵震动,他伸手摸进裤兜,将手机拿了出来,然后解锁一看:
“原来今天是我生日啊!”
宏启南感叹一声,前世加今生也没过过几次正经生日,前世父母离异,他天天就想着怎么努力工作来养活自己了,哪里还有时间过生日。
而今生虽然父母间的关系非常好,但他们经常外出打工,又因为车祸离开了人世,所以他也没有过过像样的生日。
如果不是有一次宏启南心血来潮,将自己的生日设在日历上,做了标记提醒,那他这一次八成也会和从前一样给将之遗忘了。
“既然今天是自己的生日,又正好进了一大笔帐,那不得好好犒劳犒劳自己?”
宏启南在心中暗暗嘀咕到,正好小区对面不远处新开了一条商业步行街,他还没去逛过呢。
想到这里,他也不拖拉,直接迈开双腿朝着小区门口的方向大步走去。
至于为什么不叫上朋友之类的,则是因为他觉得自己暂时没什么能交心的朋友,一个人静静也很好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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