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荒的小伙伴们看过来!这里有一本“暮云”创作的《爱已迟暮》小说等着你们呢!本书的精彩内容:我本以为可以和程思康携手终老,所以我自愿供着他考研二战,照顾他的生活起居,更是同意了他说先办个简陋的婚礼来圆他奶奶心愿的提议。我满心真诚,可他却只把我当成一个舔狗。在我出差时将自己的白月光谷珊珊接回家住。还为了讨她欢心,杀死了我的宠物。我伤心欲绝,他却只觉得我是小题大做。程思康处处为了他的白月光磋磨我,甚至拖着我因来例假而虚脱的身子,去给谷珊珊道歉。他总觉得,不管我受再多伤,只要他勾勾手指,我就会重新回到他身边。但在那场简陋的婚礼上,他失魂落魄地求我回来时,我再也不会回头了。...
手机亮起。
是妈妈发的消息。
“我给你订了五天后的机票,我不管,你该回来看看我们两个老家伙了。”
2
大学时,我对主持迎新晚会的程思康一见钟情,然后就开始了对他的猛烈追求。
程思康是一个沉默寡言又有些古板的人。
最开始,他恨不得天天躲着我,连听到我的名字都会皱眉。
但有一次,我考试没及格,开学忙着补考,一反常态地没去烦他。
他反而别别扭扭地拿着书来找我了。
自那之后,我们之间才称得上是“暧昧”。
直到大学毕业,程思康才松了口,成了我的男朋友。
后来,他考研失败,落寞了好一阵,却又不肯就这样认输。
于是,我便和他一起留在了这里,找了份工作,供着我们两个生活,也供着他考研二战。
脑子杂乱的思绪,在看见二修被推进焚化炉之后全都消失不见,只剩下哀伤。
程思康考研失败后,情绪变得及其不稳定,一点小事就会让他暴躁发怒。
这段时间更甚。
常常是一吵架就跑去自习室一整晚不回来。
每当这时候,都是二修陪在我身边。
可现在,那个鲜活的生命彻底地消失在了我的世界,变成了一抔没有任何色彩的骨灰。
我抱着那个小小的骨灰盒,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
整个屋子都安静极了。
没有他玩玩具的声音,没有他刨猫砂的声音,没有他各种音调的叫声
更没有程思康喋喋不休的抱怨。
我突然觉得,自己一个人好像也挺好。
第二天,我拖着疲惫的身子,顶着两个超大的黑眼圈去上班。
好不容易捱到中午,想着补个觉,同事却告诉我,有人在楼下咖啡馆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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